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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威合金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公司于2026 年6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由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2025 年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达成,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将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680,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1.20803 元/股。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6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79)。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减少680,000 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公司债权人接到公司通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通知公告之日(2026 年6 月27 日)起45 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股份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暨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东段1777号

2、申报时间:2026 年 6 月 27 日至 2026 年 8 月 10 日

8:00-11:30;12: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永生、孙丽娟

联系电话:0574-82829375

传真号码:0574-82829378

联系邮箱:IR@bowayalloy.com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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