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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 年 6 月 25 日,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小娟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张小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张小娟女士自股东会选举通过其任职议案之日起正式履职,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张小娟女士的任职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须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备案。张小娟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 年4月29 日披露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和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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