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SIFANG (HONG KONG) CO., LIMITED(以下简称“四方香港”) | 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及不超过1,000万元美元 | 0万元 | 不适用:未有担保余额 | 否 |
| Sifang Automation India Private Limited(以下简称“四方印度”) | 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 | 0万元 | 不适用:未有担保余额 | 否 |
| Sifang Electric Philippines Corporation(以下简称“四方电气菲律宾”) | 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 | 0万元 | 不适用:未有担保余额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0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202.99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0.04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预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期限为壹年,授信起始日以银行实际业务发生时间为准,担保方式为信用方式。公司全资子公司四方香港共同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中的人民币贰仟万元整,用于为四方香港的基础交易债务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开立、延展或修改保函/备用信用证。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保函/备用信用证生效日起至到期日届满之日,具体内容以实际签发的保函/备用信用证为准。
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开立金额不超过壹仟万元美元的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四方香港在境外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日起至融资性保函项下各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具体内容以合同为准。
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亿元整,期限为两年,授信起始日以银行实际业务发生时间为准,担保方式为信用方式。公司全资子公司四方香港共同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中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用于为四方香港的基础交易债务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申请开立、延展或修改保函/备用信用证。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保函/备用信用证生效日起至到期日届满之日,具体内容以实际签发的保函/备用信用证为准。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四方香港的基础交易债务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延展或修改保函/备用信用证,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担保期限为自保函/备用信用证生效日起至到期日届满之日,具体内容以实际签发的保函/备用信用证为准。
公司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仟万元的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为间接控股子公司四方印度在境外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日起至融资性保函项下各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具体内容以合同为准。
公司拟为间接控股子公司四方印度的基础交易债务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延展或修改保函/备用信用证。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伍佰万元,担保期限为自保函/备用信用证生效日起至到期日届满之日,具体内容以实际签发的保函/备用信用证为准。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四方电气菲律宾的基础交易债务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延展或修改保函/备用信用证,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肆佰万元,担保期限为自保函/备用信用证生效日起至到期日届满之日,具体内容以实际签发的保函/备用信用证为准。
上述担保中,关于为四方印度提供担保事项,因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四方香港、控股子公司四方电气菲律宾提供的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四方印度提供担保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一: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人名称 | SIFANG (HONG KONG) CO., LIMITED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股100% | ||
|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 刘志超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 ||
| 成立时间 | 2012年5月 | ||
| 注册地 | Unit G.,10/F,Seabright Plaza, 9-23 Shell Street,North Point,Hong Kong | ||
| 注册资本 | 600万港币 | ||
| 公司类型 | Limited Company (Ltd.) | ||
| 经营范围 | 电力能源市场调研;电力能源市场开发;电气设备研发、销售、维护;电力工程项目咨询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625.09 | 2,862.57 | |
| 负债总额 | 102.60 | 85.95 | |
| 资产净额 | 2,522.49 | 2,776.62 | |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
| 净利润 | -194.85 | -97.63 | |
担保对象二:
| 被担保人类型 | √ 法人□ 其他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人名称 | Sifang Automation India Private Limited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 间接控股子公司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四方香港持股 99% | ||
|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 陈涛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 ||
| 成立时间 | 2015年7月 | ||
| 注册地 | 133/6-03, Doddathoguru,Begur Hobli,Opposite to Concorde Midway Apartment, Singasandra Bangalore South KA 560100 IN | ||
| 注册资本 | 5,000万印度卢比 | ||
| 公司类型 |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 ||
| 经营范围 | 电力保护系统与自动化系统成套设备的制造、安装及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285.80 | 1,166.80 | |
| 负债总额 | 2,655.00 | 2,671.94 | |
| 资产净额 | -1,369.20 | -1,505.14 | |
| 营业收入 | 473.23 | 1,009.70 | |
| 净利润 | 46.04 | -117.20 | |
担保对象三:
| 被担保人类型 | √ 法人□ 其他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人名称 | Sifang Electric Philippines Corporation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股99.99% | ||
|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 尹梁方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 ||
| 成立时间 | 2024年3月 | ||
| 注册地 | UNIT W-2102C, WEST TOWER, TEKTITE TOWERS, EXCHANGE ROAD, ORTIGAS CENTER, SAN ANTONIO, PASIG CITY, N.C.R., THE PHILIPPINES | ||
| 注册资本 | 2,840万菲律宾比索 | ||
| 公司类型 | Stock Corporation | ||
| 经营范围 | 电厂及变电站自动化设备及系统的进出口、咨询、安装和维护业务及电力系统二次设备的图纸设计(不从事专业实践类的图纸设计)。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096.50 | 1,206.81 | |
| 负债总额 | 272.11 | 270.43 | |
| 资产净额 | 824.39 | 936.38 | |
| 营业收入 | 52.45 | 0.00 | |
| 净利润 | -45.04 | -73.94 | |
三、担保方及被担保方尚未与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合同。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系为满足其实际经营需求,保障其稳健经营并助力其积极开拓海外市场。被担保方均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其资信和财务状况。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02.99 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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