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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恒拓开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恒拓开源

股票代码:92041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马越

住所和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天华北街天华园\*\*\*\*\*\*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海南开源智投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和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1至6层101内4层

412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恒拓开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恒拓开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5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6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7

第七节 备查文件....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9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0

第一节 释义

公司、本公司、恒拓开源、上市公司指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指马越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海南开源智投指海南开源智投投资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本报告指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指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15.3002%减少至15.0000%,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15%)情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登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交所、交易所指北京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释: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马越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101031972*********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天华北街天华园******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天华北街天华园******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公司名称海南开源智投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越
成立日期2007年09月10日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66919697X
注册地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控股大道1号洋浦迎宾馆3层蓝宝石厅346室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情况

马越为海南开源智投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其49.51%的股权,马越与海南开源智投投资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019年11月11日,马越与武洲、刘德永、田依禾、吉斌、苟羽鹏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武洲、刘德永、田依禾、吉斌、苟羽鹏同意在公司决策运营等治理活动中,将与马越保持一致行动。

2022年4月6日,马越与武洲、刘德永、田依禾、吉斌、苟羽鹏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一致行动人由马越、武洲、刘德永、田依禾、吉斌、苟羽鹏变更为马越、武洲、刘德永。

2024年8月19日,马越与武洲、刘德永签署《解除协议》,该《解除协议》于 2024年9月4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正式生效,自此马越与武洲、刘德永、田依禾、吉斌、苟羽鹏不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两名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已履行前期预披露程序,公司已于2026年6月23日披露《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公告编号:2026-061)。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减持计划正在实施期内,尚未实施完毕,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除上述减持计划及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任何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6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开源智投投资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71,8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23%;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79%。

本次权益变动后,马越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变,海南开源智投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15.2759%减少至14.9757%。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15.3002%减少至15.0000%,触及5%的整数倍(15%)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两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恒拓开源权益变动情况如下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持股数(股)占恒拓开源已发行股份比例股份种类所持股份性质持股数(股)占恒拓开源已发行股份比例
马越34,1980.0243%人民币普通股非限售股34,1980.0243%
海南开源智投投资有限公司21,464,38515.2759%人民币普通股非限售股21,042,51514.9757%
合计21,498,58315.3002%--21,076,71315.0000%

三、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两名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两名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全部备查文件存放于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投资者亦可登陆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查阅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电子城IT产业园204号楼4层
股票简称恒拓开源股票代码92041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名称马越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住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天华北街天华园******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名称海南开源智投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1至6层101内4层412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解除一致行动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马越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34,198股持股比例:0.0243%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海南开源智投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21,464,385股持股比例:15.275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马越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动数量:减少0股变动比例:减少0%变动后的持股数量:34,198股变动后的持股比例:0.0243%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海南开源智投变动数量:421,870股变动比例:0.3002%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动后的持股数量:21,042,515股变动后的持股比例:14.9757%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减持计划及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以及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存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本页无正文,为《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马越

签署日期:

2026年9月16日

(本页无正文,为《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开源智投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越

2026年9月1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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