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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新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4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7月31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秘书的议案》

叶沛森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公司秘书,自 2026 年 8月4日起生效。叶沛森先生已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且概无有关其辞任的事宜需提请本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关注。

经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董事会同意委任叶沛林先生为公司秘书,自2026 年8 月 4 日起生效。叶沛林先生为香港执业会计师、英国国际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拥有逾30 年审核、会计、税务及公司秘书服务经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谨此对叶沛森先生于任期内为本公司所做贡献致以诚挚感谢!

特此公告。

2026 年 8 月 4 日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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