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光大证券”)作为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洋赛车”)的保荐机构,负责华洋赛车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根据规定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督导公司规范运作、现场核查、发表专项意见、其他保荐工作等。具体如下: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 1 | 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及时审阅华洋赛车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 2 |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 | 督导华洋赛车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财务内控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等规则制度。协助公司完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修订。 |
| 3 | 募集资金使用监督 | 华洋赛车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度使用完毕,本报告期不涉及相关督导工作。 |
| 4 | 督导公司规范运作 | 关注公司三会的运作、表决及披露事项,督导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
| 5 | 现场核查 | 保荐机构人员于2026年6月对华洋赛车进行现场核查,鉴于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度使用完毕,本次现场核查重点关注公司三会运作、新厂房使用情况等。 |
| 6 | 发表专项意见 | 保荐机构根据规定就华洋赛车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
| 7 | 其他保荐工作 | 向华洋赛车相关人员实时宣贯与公司治理运营相关的各项制度;督导华洋赛车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督导华洋赛车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业务规则,切实履行所作出的公开承诺;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情况,充分了解公司及其业务,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关注公司日常经营、股票交易和媒体报道等情况,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等。 |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序号 | 项目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 | 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 | 公司内部制度建立与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 | 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 | 控制权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 | 募集资金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6 | 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 | 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 | 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 | 对外投资 | 无 | 不适用 |
| 10 | 发行人或者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督导期内,公司及股东不存在违反或不履行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1、境外销售的风险
本报告期,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之比为 93.30%,占比较高。公司产品主要出口国家包括俄罗斯、美国、波兰、澳大利亚等。境外销售受不同国家和地区政策的影响较大,因此,如果公司产品主要出口国家或地区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政治局势、贸易壁垒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影响到公司的境外销售收入和盈利水平,为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2、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11,988.97 万元,占期末总资产比重为 16.13%。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相应提升。未来如受市场环境变化、客户经营恶化等因素影响不能及时收回或发生坏账,将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 41,538.59 万元,同比下降 3.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55.18 万元,同比下降 57.66%。收入下滑主要系特定市场客户采购节奏放缓、订单减少,叠加行业竞争加剧、产品竞争力变动所致。净利润大幅下降,一方面源于公司主动调价带来毛利率走低,另一方面新厂房投运增加固定资产折旧,同时汇率波动带来汇兑损失上升。
若后续核心市场竞争格局恶化、新产品推广不及预期、市场需求疲软或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或面临不利影响。
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相关风险
本报告期,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控股子公司重庆峻驰摩托车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持有的重庆峻驰 4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上述事项尚在有序推进中。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和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的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如意
朱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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