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代总经理增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林科闯先生拟自2026 年3月 31 日(含本日)起的 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 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林科闯先生因被采取留置措施,未能实施本次增持计划。鉴于增持期限即将届满,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履行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董事长林志强先生拟代总经理完成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期限等不变。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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