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增持股份结果公告
|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公司董事长林志强先生和副董事长、总经理林科闯先生拟自2026 年3 月31 日(含本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林志强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00 万元;林科闯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3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林科闯先生因被采取留置措施,未能实施本次增持计划。鉴于增持期限即将届满,公司董事长林志强先生拟代总经理完成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期限等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 月2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6 年8月31 日,公司董事长林志强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77.0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增持金额人民币997.7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林志强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7.0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 4,985.78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增持主体名称 | 林志强 | |
| 增持主体身份 |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 | □是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 □是 □否 | |
|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其他: ____ | ||
| 增持前持股数量 | 0股 | |
| 增持前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 / | |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 增持主体名称 | 林志强 |
|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 | 2026年3月30日 |
|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 | 2026年3月31日~2026年9月30日 |
|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 | 原增持计划:2,000.00万元~4,000.00万元 |
| 代总经理增持股份:500.00万元~1,000.00万元 | |
| 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 | 本次增持不设增持数量区间 |
| 增持股份实施期间 | 2026年6月12日~2026年8月31日 |
| 增持股份结果对应方式及数量 |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平台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7.00万股 |
| 累计增持股份金额 | 4,985.78万元 |
| 累计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 0.07% |
| 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体持股数量 | 357.00万股 |
| 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体持股比例 | 0.07% |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是 口否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长林志强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57.0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7%,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4,985.78 万元。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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