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浙商证券”)作为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众科技”“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捷众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在持续督导阶段,保荐机构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 序号 | 具体项目 | 工作内容 |
| 1 | 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保荐机构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 2 |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的情况 |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法》及《上市规则》的规定,修改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本督导期内,捷众科技有效执行了规则制度。 |
| 3 | 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 保荐机构定期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前往公司现场查看募投项目实施情况。本督导期内,捷众科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
| 4 | 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等方式,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本督导期内,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 |
| 5 | 现场检查情况 | 保荐机构开展现场核查,对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违规、经营财务状况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合规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 |
| 6 | 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保荐机构对公司发表了以下专项意见:《浙商证券关于对捷众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浙商证券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定期现场核查报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 7 | 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发现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序号 | 具体事项 | 存在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 | 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 | 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 | 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 |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6 | 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 | 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 | 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 | 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 10 | 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序号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1 | 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 | 关于持股意向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 | 关于自愿限售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 |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6 |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7 | 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8 | 关于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9 |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买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0 | 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1 | 关于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2 | 关于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3 | 关于竞业限制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1、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的风险
公司属于汽车行业上游的零部件行业,其生产的主要产品精密传动系统、汽车门窗系统、汽车视觉系统、车身电子、汽车热管理等精密零部件是汽车整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公司的业务发展与汽车行业息息相关。汽车整车行业的发展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当宏观经济处于上升阶段时,汽车消费需求旺盛,汽车行业发展迅速;反之当宏观经济处于下滑阶段时,汽车消费需求低迷,汽车行业发展放缓。尽管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际知名一级供应商,但汽车行业受宏观经济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较大,若未来全球经济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恶化,或者国家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我国汽车行业产销量下滑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质量控制风险
汽车行业的质量和安全标准主要有汽车及零部件的技术规范、最低保修要求和召回制度等,近年来国家对汽车行业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要求日趋严格,整车企业对其零部件供应商的品质及安全管理水平要求随之进一步提高,如果出现零部件质量问题,整车厂将通过质量追溯机制向上游零部件供应商索赔。一旦因公司质量问题导致客户生产的产品应用在整车后被大规模召回,公司将面临客户的索赔风险,并对未来的持续合作产生不利影响。
3、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公司的客户主要分布在汽车领域,客户多为全球领先的汽车一级/二级供应商企业。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且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也将维持较高水平。公司主要客户多为跨国企业集团,已建立起完善的全球供应链体系,与公司这类的产业链上游企业形成了长久稳定、互相依赖、共同发展的合作关系。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因宏观经济周期波动或其自身市场竞争力下降导致生产计划缩减、采购规模缩小,或对公司的供应商认证资格发生不利变化,或因公司产品质量、交付及时性等原因不能满足其采购需求,或公司新产品研发、生产经营无法满足客户需求,将可能导致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负面影响。
4、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每3年需通过一次复审,报告期内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的政策。如果公司将来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重新认定,或者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发生变化,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原材料主要为塑料、镀锌板等,其价格容易受到供需变动的影响,报告期内存在一定的波动。如果市场上供需情况变化较大,导致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成本、毛利率等产生较大的影响。
6、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国内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将吸引更多的企业进入汽车产业链或促使现有的汽车上游零部件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未来的市场竞争将会加剧。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高竞争力,将面临产品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7、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孙秋根、董珍珮和孙坤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26.15%、14.38%和 7.85%的股份,孙秋根、董珍珮通过绍兴瑞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6.02%的股份,此外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可控制公司10.99%的股份。三人合计控制公司 65.39%的股份,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同时,孙秋根在公司担任董事长,孙坤担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亲属孙米娜在公司担任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日常运营均具有实质影响力。在实际生产经营中,如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直接干预、行使投票权或其他方式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人事和其他重大决策,则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8、汇率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境外销售收入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汇率波动引起的汇兑损益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如果未来汇率波动导致出现大额汇兑损失,将对公司产品的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三)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1周
周智文
杨悦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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