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担保对象 | 被担保人名称 | Brightstar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Brightstar”) | 广东特福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福国际”)和Tilemaster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Tilemaster”),二者为共同借款人。 |
| 本次担保金额(万人民币) | 15,000.00 | 35,000.00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万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 111,740.40 | 特福国际:15,500.00 Tilemaster:243,504.86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否 □不适用: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 □否 □不适用:____ | ||
备注:“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系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达制造”)及子公司为其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此外,公司及子公司对Tilemaster、Brightstar、特福国际的担保余额包含与其他子公司的共同借款余额。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亿元) | 0 |
| 截至2026年8月25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担保预计额度及本次担保,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亿元) | 110.51 |
| 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87.76% |
| 特别风险提示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公司于近日签署相关对外担保合同,为其子公司融资授信提供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债权人 | 担保金额 | 担保方式 | 债权确定期限 | 担保期限 | 是否有反担保 |
| 科达制造 | Brightstar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15,000万人民币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6年8月25日至2027年3月24日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 科达制造 | 特福国际、Tilemaster | 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 | 35,000万人民币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6年9月11日至2027年9月10日止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2026 年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对特福国际和 Tilemaster 提供不超过 62,000 万元共同担保预计额度,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对 Brightstar 提供合计不超过 105,000 万元的担保预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2025 年 8 月 27 日、2026年 3 月 28 日、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计划额度内,无需再次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特福国际和Tilemaster 的共同担保预计额度、Brightstar的担保预计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人民币
| 被担保方 | 担保预计额度 A | 本次担保前已用额度 B | 本次担保金额 C | 本次担保后可用额度(A-B-C) |
| Brightstar | 105,000 | 30,000 | 15,000 | 60,000 |
| 特福国际、Tilemaster | 62,000 | 15,000 | 35,000 | 12,000 |
备注:公司于 2026 年签署相关担保合同,为特福国际和 Tilemaster、Brightstar 融资授信提供对外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2026 年 6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人名称 | Brightstar Investment Limited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间接持有其48.45%股权,森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大公司”)间接持有其30.88%股权 | ||
| 成立时间 | 2016年4月21日 | ||
| 注册地 | Level 5, Maeva Tower, Bank Street, Cybercity, Ebène, Republic of Mauritius | ||
| 注册资本 | 5,369.20万美元 | ||
| 公司类型 | / | ||
| 主营业务 | 投资及商品批发贸易等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2026年1月-6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36,863.09 | 344,637.68 | |
| 负债总额 | 315,860.59 | 248,303.88 | |
| 资产净额 | 121.002.50 | 96,333.81 | |
| 营业收入 | 140,519.10 | 249,840.72 | |
| 净利润 | 26,344.47 | 53,862.48 | |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人名称 | 广东特福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间接持有其48.45%股权,森大公司间接持有其30.88%股权 | ||
| 成立时间 | 2023年11月10日 | ||
| 注册地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仙涌村广隆工业园区兴隆十路12号之十 | ||
| 注册资本 | 5,263.16万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主营业务 | 企业总部管理;品牌管理;货物进出口等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2026年1月-6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26,283.19 | 242,797.49 | |
| 负债总额 | 17,716.28 | 27,143.64 | |
| 资产净额 | 208,566.91 | 215,653.86 | |
| 营业收入 | 8,076.38 | 18,489.29 | |
| 净利润 | -11,403.39 | 12,735.62 | |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人名称 | Tilemaster Investment Limited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间接持有其48.45%股权,森大公司间接持有其30.88%股权 | ||
| 成立时间 | 2020年3月2日 | ||
| 注册地 | Level 5, Maeva Tower, Bank Street, Cybercity, Ebène, Republic of Mauritius | ||
| 注册资本 | 9,863.20万美元 | ||
| 公司类型 | / | ||
| 主营业务 | 投资及商品批发贸易等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2026年1月-6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546,604.16 | 521,536.76 | |
| 负债总额 | 263,368.56 | 289,199.56 | |
| 资产净额 | 283,235.60 | 232,337.20 | |
| 营业收入 | - | - | |
| 净利润 | 54,988.64 | 23,257.39 | |
备注:以上为上述公司单体的财务数据。 上述被担保方信用状态良好,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
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债权人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万人民币) | 保证方式 | 保证范围 | 保证期间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Brightstar | 科达制造 | 1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债权人正当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等。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 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 | 特福国际、Tilemaster | 科达制造 | 3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债权人正当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等。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子公司特福国际、Tilemaster、Brightstar 分别是海外建材板块管理总部、资金平台、集采平台,Brightstar 资产负债率水平较高的影响因素主要是战略性业务扩张带来的合理融资需求以及供应链资金周转形成应收应付双向资金沉淀。本次授信担保是支持海外建材板块规模性增长需求,保障供应链稳定性与业务连续性,合理增加相关融资额度,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关于公司对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森大公司将以其持有的特福国际股权质押给我公司(含下属子公司)。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10.51 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0.49 亿元,其中“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含本次担保,共同担保不重复计算),上述金额分别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7.76%、79.80%。截至 2026 年7月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8.94 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18 亿元,其中“担保余额”指上述担保总额项下债务余额,上述金额分别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92%、27.94%。公司无逾期担保,且未对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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