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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情况的回函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请主办券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聘请主办券商的情况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创兴资源”)于 2026 年5 月29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2026]116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于 2026 年6月8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为15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上市规则》及《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将其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转让,应当聘请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并与其签订相关协议。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转让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聘请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主办券商,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及退市板块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二、主办券商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757165982D

(三)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四)成立日期:2004年1月6日

(五)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

(六)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七)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其他注意事项

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摘牌后,关于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请投资者关注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后续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确权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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