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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大禹生物: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9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大禹生物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闫和平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8,503,1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00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82,9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89%。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人,出席 7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8,503,12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党颖、郭超楠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9 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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