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碳素”或“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东方碳素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审阅情况 | 保荐机构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的情况 |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度,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 |
|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了解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并实地查看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
|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会议资料等,同时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核查、访谈等方式,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
| 5、现场检查情况 | 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 |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针对公司需要发表专项意见的事项发表相应核查意见 |
|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建立与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 10、发行人或者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1、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锁定及减持股份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关于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6、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7、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8、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 9、关于严重违规后进行限售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0、关于为公司专利权属利益提供担保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 关注事项 | 说明 |
| 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 相关重大风险事项公司已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此之外,2024年、2025年、2026年上半年,公司受内外部因素影响持续亏损,对生产经营构成较大不利影响,可能引起现金流紧张、偿债能力弱化等风险。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 无 |
| 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杨思磊 石晓
程昌森
顾旭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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