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开户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我的

[临时公告]恒太照明: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年 9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1.2024年6月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在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议案审议同意。独立董事姚国进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1. 2024 年6 月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激励对 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在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 时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相关议案审议同意。独立董事姚国进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授予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及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 11 天。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对象及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41)和《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42)。

4.2024年7月5 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股东在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表决权。

4. 2024 年7 月5 日,公司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激励对 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股东在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 时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 公开征集委托表决权。

5. 2024 年 7月 9 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4)。

6.2024年7月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 2024 年7 月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进行了核 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 2025 年9 月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 年股权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由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公司 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 2026 年 9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议案亦审议同意。

二、本期限制性股票条件未成就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

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公司业绩目标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5 年度2024-2025年两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133,000万元或净利润不低于16,200万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数值,且净利润指标为剔除本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影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若对应年度的公司业绩目标未达成,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 2024年及 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4-2025年两年经审计累计营业收入 1,271,962,021.3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7,198,436.44元(扣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条件未成就。

鉴于公司未满足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对 5名激励对象所对应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30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三、本期限售条件未成就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成就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监管指引第3号》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调整情况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核查意见》

(四)《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7 日

原文链接
多空观点 观点仅供交流,不构成投资建议
点赞
踩一踩
收藏
分享

评论 (0)

0/200
声明:社区内容仅代表用户个人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