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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夜光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9 月 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国顺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131,2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730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7,6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2%。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人,出席7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131,22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67,6871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昕、徐悦

(三)结论性意见

夜光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董事会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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