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3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96号),同意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3 年5月15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3]179号),经批准,公司于2023 年5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发行普通股 2,000 万股,发行方式为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 8.4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68,00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49,475,829.24元,到账时间为2023 年5月10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5,193,417.05 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 6月19日。综上,本次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数量 2,300 万股(含超额配售 3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3,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8,530,753.71 元(不含税),最终募集资金净额为 174,669,246.29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3300006 号、众环验字[2023]3300007 号贰份《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 | 投入进度(%)(3)=(2)/(1) |
| 1 | 智能特种装备扩产项目 |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3,112,830.86 | 60,099,244.74 | 72.31% |
| 2 | 研发试验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1,556,415.43 | 17,397,561.31 | 41.86%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49,592,129.37 | 99.18% |
| 合计 | - | - | 174,669,246.29 | 127,088,935.42 | - |
截至 2026年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专户账号 | 金额(元) |
| 1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 0224240000001779 | 53,662,480.59 |
| 合计 | - | - | 53,662,480.59 |
注: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在招商银行泰兴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523901250610718)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并办理完成销户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泰兴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延期原因
公司自上市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紧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特种装备扩产项目”、“研发试验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建设工作和实施进度,结合行业、市场环境变化、客户产品需求调整和公司战略发展目标落定等因素,积极落成公司产能提升建设和研发中心升级。
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智能特种装备扩产项目”及“研发试验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合理调整,现将本次延期的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1、 募投项目一:智能特种装备扩产项目
该项目装修改造工程已基本完成竣工验收;设备及软件按需采购,已新增产能部分已陆续投入使用阶段,项目前期建设及生产工作有序落地。
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的设备涉及部分定制化设备和软件,采购须结合公司产品实际要求,以实现设备和软件联调一致与总体产能提升规划;同时,为匹配公司阶段性产能规划、合理统筹资金使用、避免设备闲置,相关设备需根据实际产销进度分批次完成采购与安装;此外,公司已采购的机器设备尚有部分尾款和质保金未到支付条件。
基于上述原因,经公司管理层审慎决策,在保障募集资金合理合规使用的前提下,拟将该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6 年 8 月 30 日调整至 2027 年3 月 31 日。
2、 募投项目二:研发试验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该项目围绕公司研发试验中心升级建设,公司持续针对建筑工程改造、设备及软件购置、新研产品和研发人才引入等方向进行投入,项目总体建设有序推进。
鉴于防务装备市场需求端的阶段性调整,公司部分在研项目为匹配客户需求,进行了研发细分重点方向的调整;新研产品在实施过程中,受新技术攻关、重点技术参数变化等多维度因素影响,部分研发项目的进度有所延期;同时,研发团队的人才引进和梯队建设亦需分阶段推进。
结合市场及客户需求的阶段性变化及具体研发项目情况,经公司管理层审慎决策,在保障募集资金合理合规使用的前提下,拟将该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6 年 12 月 30 日调整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
本次延期未改变项目核心建设内容、未调整总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用途,系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调整,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与项目进度统筹,确保在调整后期限内完成建设,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
(二)延期后的计划
为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合法权益,结合项目实际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研究,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具体情况如下:
| 募投项目名称 |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智能特种装备扩产项目 | 2026年8月30日 | 2027年3月31日 |
| 研发试验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2026年12月30日 | 2027年6月30日 |
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智能特种装备扩产项目”及“研发试验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相关事项。
(三)保障后续按期完成的措施
为精准有序推进项目在调整后的期限内建设落地,充分关注中小投资者相关权益,公司将严格遵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监管规则,规范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各环节管理,保障募集资金合理合规、高效运用于项目建设。
1、紧抓项目管理和持续监督
公司将持续优化项目推进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管控,设立专项项目管理小组,充分梳理项目后续建设和实际推进中的各关键时间节点,建立董事会、经营层、专项项目管理小组和各责任人的定期同步和沟通机制,及时发现影响。
2、提前锁定关键设备和软件
针对部分定制化设备和软件采购周期较长的风险,公司将提前组织专业小组介入定制化设备选型、性能参数沟通、询比价工作,合规组织招标环节,确保定制化设备及软件选型精准、成本可控、交付及时。
3、紧盯宏观环境及客户产品、研发项目需求变化和调整
鉴于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多为定制化产品,在研项目因为行业特征存在客户需求变更、设计变更等不可控因素,变更可能会导致定制化设备及软件的性能要求变化,因此公司将着重关注项目变化动态,及时做出采购需求的相应调整。如遇重大不利变化,将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项目整体风险可控。
4、统筹资金安排,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投项目延期后的实际推进进度和动态变化提前做好资金安排和准备,确保各款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避免发生因资金不到位导致的整体计划执行滞后。
四、 决策程序
2026年8月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除上述延期外,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晟楠科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 备查文件
(一)《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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