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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股份:董事会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8 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223,491,752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351.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90.7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0,560.24 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100073 号验资报告,证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收到扣除相关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 80,901.00 万元。

截至 2026年 6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1,351.00
减:各项发行费用790.76
募集资金净额80,560.24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67,799.89
减:以前年度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2,837.00
加:还回临时补充流动资金76.00
减:手续费支出0.71
加:利息收入3.58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2.2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进行了规定。该制度已经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3 年 12月,公司及下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湖北福星惠誉三眼桥置业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川市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能根据协议规定有效履行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户名开户行账号存储方式初始存放金额余额
湖北福星惠誉三眼桥置业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127909662910001活期56,901.002.03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川市支行17531501040006491活期24,000.000.19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67,799.89 万元。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54,721.6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 54,486.25 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5.38万元(不含税)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众环专字(2023)0102068 号鉴证报告。

截至 2026年 6月 30 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资金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因年终财务决算、资金使用计划的因素导致全部归还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日期稍有延后。截至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14,759.13 万元;截至 2025 年 1 月 9 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滞后归还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5 年 1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58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至 2026 年 1 月 9 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4,5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6 年 1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837.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2,763.22 万元,其中 12,761.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22 万元存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2026 年 5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拟变更募集资金账户。2026 年 8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以及 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拟变更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拟变更募集资金账户事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因年终财务决算、资金使用计划的因素导致全部归还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日期稍有延后。保荐人知晓此事项后,已督促公司尽快归还剩余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相关利息。截至 2025 年1 月 9 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滞后归还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人。

除上述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8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 年半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80,560.24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6.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7,799.8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期报告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红桥城K6住宅项目否25,556.0015,000.00-6,422.7042.82%2024年2月39.779,210.74是否
2、红桥城K15项目否68,508.1941,560.2476.0037,377.1989.93%2023年2月、2024年12月-887.5258,534.84是否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否40,000.0024,000.00-24,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134,064.1880,560.2476.0067,799.89---847.7567,745.58--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不适用
合计134,064.1880,560.2476.0067,799.89---847.7567,745.5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3)0102068号),截至2023年12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54,486.25万元。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54,721.6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资金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因年终财务决算、资金使用计划的因素导致全部归还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日期稍有延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4,759.13万元;截至2025年1月9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滞后归还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5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至2026年1月9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4,5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837.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763.22万元,其中12,761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22万元存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因年终财务决算、资金使用计划的因素导致全部归还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日期稍有延后。保荐人知晓此事项后,已督促公司尽快归还剩余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相关利息。截至2025年1月9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滞后归还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人。

注 1:此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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