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星期一)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星期四)上午10:30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大厦5317 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4人,实到4 人。会议由吴秉琪董事长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听取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听取了《关于公司2026年上半年投资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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