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Yongda Chemical Machinery Co.,Ltd.
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李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剑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园园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1.6 公司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姓名 | 张剑峰 |
| 联系地址 | 江苏省如皋市九华镇华兴路9号 |
| 电话 | 0513-80697260 |
| 传真 | 0513-68665769 |
| 董秘邮箱 | IR@jsydzb.com |
| 公司网址 | http://www.jsydzb.com |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如皋市九华镇华兴路9号 |
| 邮政编码 | 226541 |
| 公司邮箱 | IR@jsydzb.com |
|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bse.cn |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及变化情况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压力容器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主要产品为反应压力容器、换热压力容器、分离压力容器、储存压力容器,主要应用于基础化工、煤化工、炼油及石油化工、光伏与医药等行业。
公司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 A1 级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具有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颁发的
ASME 制造许可证(U钢印)及欧盟PED、俄罗斯等五国联盟 EAC、巴西NR13认证资格,具有较强的装备制造水平和完整的生产体系,主要产品的技术指标具有较强竞争力,并建有全面的质量保证体系。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凭借优秀的研发设计能力和丰富的制造经验,通过持续为客户提供性能先进的产品与优质的服务,获得了越来越多客户的青睐与认可,在业内建立了良好的口碑,拥有较高知名度。公司为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中核集团的一级供应商网络成员,并与赛鼎工程、东华科技、中国五环、华陆工程、中国成达、盛虹集团、荣盛石化、恒力石化、桐昆集团、协鑫科技、卫星化学、新疆天业、榆能集团、华鲁集团、晋南钢铁等设计院、工程公司、知名化工企业建立良好的、稳固的销售和服务关系。公司被江苏盛虹石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赛鼎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评为优秀供应商。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与江苏省质量信用 AA级企业。径向反应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被评为江苏省省级工程技术中心,技术中心被评为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高效节能化工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被评为南通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常州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南昌大学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公司重视产品研发与技术进步,目前已拥有 60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5项,实用新型专利 35项。公司自设立以来持续进行研发投入,研发的新型径向反应器用于煤制甲醇和煤制乙二醇生产线,实现产能大幅提高,为设备产能的大型化提供新的市场前景;研发的EVA反应器排放罐,为全国能够制造此设备的主要厂家。
1、盈利模式
公司专业从事基础化工、煤化工、炼油及石油化工、光伏与医药等领域压力容器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依托于公司完善的技术研发实力、较强的装备制造水平、完整的生产体系与丰富的项目经验,公司为客户提供了优质的压力容器产品与服务。公司的压力容器属于煤制甲醇、煤制乙二醇、煤制烯烃、乙烯、PDH、环氧乙烷、苯酚丙酮、双酚 A、苯乙烯、环己酮、己内酰胺、PTA、BDO、EVA、双氧水等装置领域的关键设备。公司通过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压力容器产品获取收入与利润,形成了品牌与标杆项目经验壁垒,具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2、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采取直销模式,通过自身销售渠道向化工企业等终端用户或化工工程承包商直接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商务部在产品制造完工后负责组织将产品发往客户指定地点,并对指导安装、售后服务进行全程跟踪处理。公司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及其他方式获取订单,其他方式主要包括询比价采购、独家采购、商务谈判等。公司的压力容器产品属于下游应用领域的核心设备,通常由客户或工程承包商直接进行采购。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大型企业集团客户(包括不限于设计院、工程公司、知名化工企业),在执行压力容器产品的采购时,需通过严格的认证程序,并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供应商,进而向其供应压力容器产品。
3、设计模式
公司的压力容器设备是具有特定工艺功能的不定型、不成系列的非标准化产品,客户对产品的用料、参数、形状、工艺与性能方面的要求存在差异。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均包括相应的技术协议,明确相关要求。公司已取得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资质,公司技术部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与技术协议进行图纸设计,形成施工图并审核设计图样,经客户确定后组织生产。
公司的设计模式包括两类:第一类是自行设计,技术协议明确客户提供的标准规范、工艺状况条件、设计要求、设计参数、结构要求、材料要求、制造要求、质量要求,并且客户提供条件图与设计规定文件。公司技术部在满足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下自行设计产品施工图纸,并安排技术人员按照设计质量控制要求进行校对、评审,经审核通过后反馈给客户,经客户确定后组织生产,公司大部分产品采用此种设计模式;第二类是外来设计图审查,公司技术部对客户提供的设计图进行工艺符合性审查,对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或无法满足制造工艺要求的部分与原设计单位进行协商修改,经确认后组织生产。
4、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包括原材料采购与委托加工采购。原材料分为主材与辅材,主材主要为不锈钢板、碳钢板、复合板、不锈钢管、碳钢管、锻件等,辅材主要为焊材、五金、紧固件、垫片和型材等。由于公司产品属于订单式生产、产品所用原材料专用性强,公司根据销售订单情况、存货情况及原材料价格走势等因素适时适量组织采购,采用“以销定采”与“合理库存”相结合的采购模式。
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工艺综合表与库存情况确定采购需求,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通过询价、比价、招标、洽谈等方式向相关供应商采购。公司建立了供应商管理制度,根据对供应商的经营资质、供货能力、产品质量与交货期、价格等方面进行调查与评估形成合格供应商名录。为实现原材料的及时供应、生产的连续性与合理的采购成本,公司与各主要供应商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采购部每年对供应商进行评审,综合考虑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与信誉等指标,淘汰不合格的供应商。
5、生产模式
由于公司的压力容器设备为定制化的非标准产品,公司需执行订单式生产,即“以销定产”。由于压力容器产品涉及到的工艺流程较为复杂,不同客户对同一类产品的用料、参数、形状、工艺与性能方面要求有所不同,因此在产品生产的过程中需要设计部、采购部、生产部与质检部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公司产品的生产周期平均约为 2-6 个月。委托加工是指公司提供板材、管材等主料,并提供图纸、数量与工艺需求,委托加工商根据情况提供部分辅料(如焊材)以完成加工。作为非标压力容器供应商,公司对产品的主要部件进行自行生产,同时为了节约投资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满足产能和产品特殊工艺的需要,公司将封头压制、部件机加工等工序委外加工。采购部根据委外加工部件的技术要求、加工的难易程度,通过询价、比价、招标、洽谈等方式选择合适的具有加工能力和良好信誉的供应商。公司对委托加工商进行质量管理和定期考核,以确保质量符合公司产品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期末 | 增减比例% | |
| 资产总计 | 1,778,100,425.81 | 1,472,995,851.13 | 20.7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66,747,379.26 | 775,094,177.46 | 50.5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6.27 | 5.55 | 12.97%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27.57% | 40.75% |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34.38% | 47.38% |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 营业收入 | 421,180,627.10 | 320,781,236.13 | 31.3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5,417,370.37 | 71,251,376.81 | -8.1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65,246,551.59 | 63,621,436.71 | 2.5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904,301.10 | 30,170,036.99 | -199.1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8.10% | 10.17% |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8.07% | 9.08% |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687 | 0.5105 | -8.19%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期末 | 增减比例% | |
| 利息保障倍数 | 179.37 | 735.82 | - |
2.3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 股份性质 | 期初 | 本期变动 | 期末 |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 无限售条 | 无限售股份总数 | 9,710,000 | 6.96% | 34,958,000 | 44,668,000 | 24.00% |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 - | - | - | - | |
| 件股份 | 董事、高管 | - | - | - | - | - |
| 核心员工 | - | - | - | - |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有限售股份总数 | 129,850,000 | 93.04% | 11,562,000 | 141,412,000 | 76.00% |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20,800,000 | 86.56% | - | 120,800,000 | 64.92% | |
| 董事、高管 | 6,850,000 | 4.91% | - | 6,850,000 | 3.68% | |
| 核心员工 | - | - | - | - | - | |
| 总股本 | 139,560,000 | - | 46,520,000 | 186,080,000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2,065 | |||||
2.4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期初持股数 | 持股变动 | 期末持股数 | 期末持股比例% |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
| 1 | 李昌哲 | 境内自然人 | 86,000,000 | - | 86,000,000 | 46.2167% | 86,000,000 | |
| 2 | 顾秀红 | 境内自然人 | 24,000,000 | - | 24,000,000 | 12.8977% | 24,000,000 | |
| 3 | 李进 | 境内自然人 | 10,800,000 | - | 10,800,000 | 5.8040% | 10,800,000 | |
| 4 | 南通恒永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910,000 | - | 6,910,000 | 3.7135% | 6,910,000 | |
| 5 | 国泰海通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国泰海通君享北交所永大股份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523,700 | 4,523,700 | 2.4311% | 4,523,700 | ||
| 6 | 南通永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200,000 | - | 2,200,000 | 1.1823% | 2,200,000 | |
| 7 | 钱坤 | 境内自然人 | 2,050,000 | - | 2,050,000 | 1.1017% | 2,050,000 | |
| 8 | 张剑峰 | 境内自然人 | 2,000,000 | - | 2,000,000 | 1.0748% | 2,000,000 | |
| 9 | 陈立新 | 境内自然人 | 1,400,000 | - | 1,400,000 | 0.7524% | 1,400,000 | |
| 10 | 薛国庆 | 境内自然人 | 1,400,000 | - | 1,400,000 | 0.7524% | 1,400,000 | |
| 合计 | 136,760,000 | 4,523,700 | 141,283,700 | 75.9266% | 141,283,700 | - | ||
| 李昌哲、顾秀红和李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与《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系一致行动人。李昌哲与李进系父子关系,李进与顾秀红系夫妻关系;南通永诺有限合伙人陈汉炎、李澜系李昌哲之子、李进之兄,普通合伙人李新星系李昌哲之孙、陈汉炎之子、李进侄子;钱坤与南通恒永有限合伙人之一葛云霞系夫妻关系。 | ||||||||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 √不适用
2.5 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2.7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存续至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9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重要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变化,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有重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3.2 其他事项
| 事项 | 是或否 |
|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 √是 □否 |
3.2.1.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 资产名称 | 资产类别 | 权利受限类型 | 账面价值 | 占总资产的比例% | 发生原因 |
| 保证金、定期存单及利息 | 货币资金 | 保证、质押 | 28,715,904.46 | 1.61% |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质押给银行 |
| 土地使用权 | 无形资产 | 抵押 | 47,766,673.65 | 2.69% | 向银行抵押借款 |
| 总计 | - | - | 76,482,578.11 | 4.30% | -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开具保函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保证金,未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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