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丁振红 |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 | 7,101,581 | 8.1115% | 上市前取得 |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 丁振红 | 不高于1,750,000 | 1.9988%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 上市前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 |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 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股东丁振红拟在本次公告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公司此前已经对本次减持计划进行了首次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84)。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方盛股份: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其中IPO上市相关的股份减持承诺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已到期,不会对本次减持计划产生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跟本次减持主体相关且尚在有效期的承诺如下:
本人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减持符合相关承诺要求。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
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任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其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发行价格;
2、最近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任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
(二)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未来 12 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涉及控制权变动的安排。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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