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81 号)文件同意,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公开发行”)发行股票数量为 946.9445 万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本次发行的价格为人民币18.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6,889,232.6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5,097,352.10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1,791,880.50 元。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7 日、2022 年 2 月 16 日到账并存储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公司 2022 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沪汇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包装、铝塑包装材料及制品生产线扩建项目”已于2025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 2025 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19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9)。
截至 2026年 1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15,349,664.65 元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年1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 项目 | 金额(元)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176,889,232.60 |
| 其中:发行费用 | 15,097,352.10 |
| 募集资金净额 | 161,791,880.50 |
| 二、加:募集资金账户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净额 | 4,918,821.79 |
| 三、减:募集资金使用 | 151,361,037.64 |
| 其中:南京沪汇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包装、铝塑包装材料及制品生产线扩建项目 | 95,881,157.14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55,479,880.50 |
| 四、减:节余募集资金转出金额 | 15,349,664.65 |
| 五、募集资金余额 | 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该专户资金实施专款专用管理。
南京沪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该专户资金实施专款专用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截至 2026年 1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年1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专户账号 | 存续状态 |
|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 463777095701 | 已注销 |
| 南京沪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 10131801040012562 | 已注销 |
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账号:463777095701)已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完成注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账号:10131801040012562)已于 2026 年 1月22日完成注销。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数为 9,469,445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6,889,232.60 元,扣除发行费 15,097,352.1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61,791,880.50 元。
根据《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南京沪汇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包装、铝塑包装材料及制品生产线扩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按已有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规定的用途使用。
本次股票公开发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未完成股份登记前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情形。
上述募投项目“南京沪汇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包装、铝塑包装材料及制品生产线扩建项目”已于 2025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报告期投入金额为0 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2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此次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5,097,352.10 元(不含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其中由公司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717,874.46 元。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截至 2022年 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成。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 3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原拟募集资金总额为10,631.2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6,179.19 万元,超过计划投资金额 5,547.99万元。经综合考虑公司情况和流动资金情况,公司拟将超募资金永久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上述事项经公司 2022年3月22 日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报告期,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1月19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南京沪汇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包装、铝塑包装材料及制品生产线扩建项目”结项,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6年 1月23日,公司已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15,349,664.65 元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6 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161,791,880.50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1,361,037.64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南京沪汇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包装、铝塑包装材料及制品生产线扩建项目 | 否 | 106,312,000.00 | 0.00 | 95,881,157.14 | 90.19% | 2025年12月22日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5,479,880.50 | 0 | 55,479,880.50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61,791,880.50 | 0.00 | 151,361,037.64 |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本议案已提交公司股东会经审议通过。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用途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具体详见:公告编号2024-035)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上市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但由于公司募投项目相关部门审批项目建设设计方案耗时较长,外加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公司实际开工时间为2022年9月,远晚于原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1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与此相关的其它建设内容开展均有所推迟。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少数定制设备采购周期长、部分定制设备未按期交付等因素影响,设备交付较原预计时间有所延后,公司无法如期开展设备的安装联机调试工作,导致募投项目无法在2024年12月31日投产。目前,公司建筑主体已经竣工,已经办理项目竣工验收相关的各项手续,设备工艺前期的验证也已经完成,待相关设备供应商交付定制的设备后即可以进行设备的安装联机调试工作。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和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的竣工投产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详见:公告编号2024-06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已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9)。截至2026年1月23日,公司已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15,349,664.65元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此次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5,097,352.10元(不含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其中由公司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717,874.46元。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成。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情况。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 不适用 | |||||||
|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 不适用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 不适用 | |||||||
|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 | 0.00 | |||||||
|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 2022年3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原拟募集资金总额为10,631.2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6,179.19万元,超过计划投资金额5,547.99万元。经综合考虑公司情况和流动资金情况,公司拟将超募资金永久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上述事项经公司2022年3月22日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 |||||||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南京沪汇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包装、铝塑包装材料及制品生产线扩建项目”结项,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15,349,664.65元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 |||||||
|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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