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5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10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12.88 元/股,发行股数为10,65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7,172,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5,909,743.4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1,262,256.51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1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3)第 110C000278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6年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期末余额 | 存储方式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 | 206548756597 | 17,600.21 | 活期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 376910100100511719 | 21,079,950.71 | 活期 |
| 合计 | - | 21,097,550.92 | -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分别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基础上,因需明确募集资金用途,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 2026年6月 30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7,17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1,262,256.5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278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26年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调整后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1 | 物联网智能超声计量仪表产业化项目 | 91,262,256.51 | 16,548,681.22 | 73,488,898.70 |
| 2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15,000,000.00 | 0.00 | 15,015,330.01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0.00 | 0.00 | 15,000,000.00 |
| 合计 | - | 121,262,256.51 | 16,548,681.22 | 103,504,228.71 |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66.20 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71.7 万元(不含税),公司对置换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 110A017253 号)。民生证券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6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 兴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2,000.00 | 2025年11月10日 | 2026年1月12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56% |
| 兴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1,000.00 | 2025年12月2日 | 2026年1月4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55% |
| 兴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1,000.00 | 2026年3月18日 | 2026年4月17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65% |
| 兴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1,000.00 | 2026年5月7日 | 2026年5月29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64%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及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2026 年半年度,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累计取得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91312.33 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 0.00元。
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质押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6 年半年度,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6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必要、合理的程序,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26 日
董事会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121,262,256.51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548,681.22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3,504,228.71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募投项目物联网智能超声计量仪表产业化项目 | 否 | 91,262,256.51 | 16,548,681.22 | 73,488,898.70 | 80.52% | 2026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15,000,000.00 | 0.00 | 15,015,330.01 | 100.10% | 2026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5,000,000.00 | 0.00 | 15,000,000.00 | 100.00% | 2023年6月27日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21,262,256.51 | 16,548,681.22 | 103,504,228.71 |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自上市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工作,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募投项目具体延期原因如下:(1)“物联网智能超声计量仪表产业化项目”在设备购置阶段,由于公司不断测试各类设备,并及时进行设备技术的升级,进而对设备型号、参数等重新调整优化,以实现物联网智能超声仪表的整线智能化生产,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一定滞后。(2)“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为达到预期的建成使用效果,公司根据研发中心的实际情况对新采购的设备及软件相关方案进行重新调整优化,使得建设周期拉长,实施进度有所放缓,从而使得项目整体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 |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66.20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71.7万元(不含税),公司对置换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110A017253号)。民生证券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 不适用 | |||||||
|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 不适用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三、(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
|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 | 0.00 | |||||||
|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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