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回购专户库存股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特别提示:
1、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户库存股数量共计2,429,000 股,占公司本次注销前总股本的0.46%。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回购专户库存股注销手续。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发行在外的部分A股普通股,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0.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截至2024 年5月5日,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29,000 股,最高成交价为8.8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1,090,165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5月 6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二、本次注销回购专户库存股的情况
公司于2026 年4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6 年5月 20 日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户库存股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户库存股股份2,429,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月27 日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专户库存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注销回购专户库存股2,429,000 股股份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股份性质 |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 |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 63,422,997 | 12.13 | 63,422,997 | 12.19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59,371,976 | 87.87 | 456,942,976 | 87.81 |
| 三、总股本 | 522,794,973 | 100.00 | 520,365,973 | 100.00 |
注:上述数据若出现各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产生。
四、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专户库存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五、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项,并在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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