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6 年 7 月 20 日,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长曹建伟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7月2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实施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2026 年8月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6 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2,240,782.62 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 配 的 利 润 12,071,469,276.06 元 ; 母 公 司 2026 年 上 半 年 实 现 净 利 润455,903,416.74 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0,974,947,116.41 元。按照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6 年 6 月30 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0,974,947,116.41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股东的利益诉求,拟以2026年6月30 日公司总股本1,309,533,797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 2,173,984 股后的 1,307,359,81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6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78,441,588.78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期。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近年来,公司处于快速成长期,公司实施稳健的利润分配政策。为贯彻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结合公司当前的股本规模、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更好地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信心,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分红频次,增加中期分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全体股东利益等因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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