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公司 2026年 8月 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在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且符合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中期分红条件,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公司 2026年上半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不计提任意公积金,截至 2026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8,117,005,319.37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07,301,569.29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母公司 2026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依据。
基于公司 2026年度经营情况,结合公司业务规模、未来发展所需、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以及持续回报股东的原则,公司制定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本分配方案”):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股本数量)”为基数,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总额不超过母公司 2026年 6月 30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以截至本分配方案披露日扣除已回购股份的公司总股本测算,预计共计派发现金分红248,458,472.40元(含税),占 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10,757,330.00 元(未经审计)的 15.42%。
4、截至 2026年 4月 13日,公司 2026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 282,001,361.34 元,其中回购金额 281,382,617.02 元对应股份已于 2026年 4月 22日办理了注销手续(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触及 1%及 5%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2026年半年度公司预计累积现金分红和已注销的回购股份金额合计 529,841,089.42 元,占 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89%。
最终派发金额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股本数量)”为基数计算的实际结果为准。
5、在本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于公司 2026年经营情况,以及对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持续回报股东而提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的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分配政策。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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