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 年 10 月 23 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0月18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总裁。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八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八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65。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
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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