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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连城数控: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6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6 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4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

(一)《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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