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月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4 号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9,671,636 股,每股发行价格13.1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82,768,878.84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9,992,740.95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2,776,137.89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 年8 月4日全部到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116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及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6月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6,407.75 万元,加上累计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1,293.82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163.68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进度 |
| 中压直流供电系统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 57,834.44 | 58,923.96 | 101.88% |
| 智能箱变及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 22,436.25 | 22,484.17 | 100.21%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5,113.58 | 14,106.28 | 56.17%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893.34 | 10,893.34 | 100.00% |
| 总计 | 116,277.61 | 106,407.75 | 91.51% |
截至 2026 年6月30 日,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在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专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存款 | 备注 |
| 中压直流供电系统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北滘支行 | 757906448310809 | 0.00 | 已结项 |
| 智能箱变及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 中国农业银行南海分行 | 44501001040058937 | 0.23 | 已结项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北滘支行 | 757906017310616 | 11,163.46 | |
| 补充流动资金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大良支行 | 12580078801300000106 | - | 已销户 |
| 募集资金总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北滘支行 | 757900173610616 | - | 已销户 |
| 合计 | 11,163.68 | |||
三、延期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延期情况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公司决定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26年8月31日 | 2027年8月31日 |
(二)延期原因
目前,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筑房屋已完成装修,正在筹划设备、软硬件购置及研发人员配置等方面。结合现有国内外业务布局及市场变化,公司适当放缓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节奏。为切实保障研发中心的项目建设质量与预期效果,实现资源的合理高效配置,公司经慎重研究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 年8月31 日。
(三)分期投资计划及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为保障该项目后期能够按时推行,公司将强化项目管理,配备专业研发团队,并选派研发骨干监督把控项目进度,严格按照进度计划落实各项任务。此外,公司将提前开展风险管理,及时分析评估潜在风险,并制定相应应对措施,保障项目按期推进,同时还将密切关注内外部环境因素的变化,保障该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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