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8 月 19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8 月 19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19 日的 9:15 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光科一路8号亿道大厦1栋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张治宇先生因工作事由未能主持会议,本次股东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钟景维先生主持。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2 名,代表股份
80,463,931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129%。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共 9 名,代表股份 80,181,731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15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83 名,代表股份282,200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8%。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84 名,代表股份862,019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名,代表股份579,819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6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3 名,代表股份 282,200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8%。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敬妙妙律师和王茂华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取消为子公司提供的部分担保额度并调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80,299,031 | 99.7951% | 161,800 | 0.2011% | 3,100 | 0.0039% | 0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697,119 | 80.8705% | 161,800 | 18.7699% | 3,100 | 0.3596% | 0 | 0% | |||
| 2.00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80,421,431 | 99.9472% | 23,800 | 0.0296% | 18,700 | 0.0232% | 0 | 0% | 通过 |
| 3.00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80,398,826 | 99.9928% | 4,800 | 0.006% | 1,000 | 0.0012% | 59,305 | 0.0416%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856,219 | 99.3272% | 4,800 | 0.5568% | 1,000 | 0.116% | 0 | 0% | |||
注:若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陈粮、乔敏洋为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议案 3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合计持有59,305 股。
议案 1、3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均为《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议案,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敬妙妙律师和王茂华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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