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赵玉昆先生减持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导致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致使赵玉昆先生合计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触及 1%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持有公司股份 17,040,000 股(占当时总股本比例为 12.90%)的大股东赵玉昆先生计划自 2026 年6月9日至 2026 年9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885,000 股(占当时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的总股本比例为3%)。自2026 年 7月 2日至2026 年7 月24 日,赵玉昆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959,200 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597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682,711 股,公司总股本由 132,075,636 股增加至 152,758,347 股。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6 年7月31 日受理登记,并将于2026 年8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赵玉昆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上述减持与被动稀释合计导致赵玉昆先生持股比例从12.90%降至10.53%,触及 1%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赵玉昆 | ||||
| 住所 | 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6年7月31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1、赵玉昆先生于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24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5.92万股,占公司原总股本比例为0.73%;2、2026年7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导致总股本由132,075,636股增加至152,758,347股,赵玉昆先生持股比例由12.18%被动稀释至10.53%;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
| 股票简称 | 香山股份 | 股票代码 002870 | |||
| 变动方向 | 上升□ 下降■ |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 | 增持/减持/其他变动(请注明)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其他变动(请注明)比例(%) | |||
| A股 | 减持95.92万股 | 下降0.73%(减持) | |||
| A股 | 0 | 下降1.65%(被动稀释) | |||
| 合计 | 减持95.92万股 | 下降2.37%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其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最新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17,040,000 | 12.90% | 16,080,800 | 10.53%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040,000 | 12.90% | 16,080,800 | 10.53%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日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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