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开户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我的

[临时公告]方大新材:关于董事会秘书增持股份结果公告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增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姓名或名称增持主体身份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数量(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比例首次披露增持公告的时间
张伟高级管理人员100,0000.0777%2026年6月30日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持主体姓名或名称计划增持金额(元)增持方式增持期间增持合理价格区间增持资金来源拟增持目的
张伟不低于(500,000)集中竞价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窗口期不交易)以市场价格择机增持自有资金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三、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增持时间区间届满

增持主体姓名或名称增持数量(股)增持比例增持方式增持期间增持价格区间增持总金额(元)增持完成情况当前持股数量(股)当前持股比例
张伟52,0000.0404%集中竞价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8月3日(9.1)-(11.1)509,200是152,0000.1182%

(二) 本次增持事项是否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是 □否

(三) 增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增持

□是 √否

(四) 实际增持是否未达到增持计划最低增持数量(金额)

□是 √否

四、 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北交所相关规定的情况,满足《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

(二)本次增持主体张伟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承诺本次增持完成后 6个月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 备查文件

张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3 日

原文链接
多空观点 观点仅供交流,不构成投资建议
点赞
踩一踩
收藏
分享

评论 (0)

0/200
声明:社区内容仅代表用户个人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