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6年 7月10 日15:35 在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 3999 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2026 年7月10 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推举,会议由陈船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5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陈船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兼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以 5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长陈船筑先生;委员:独立董事张斌先生、董事邬海波先生。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张会丽女士;委员:独立董事张斌先生、董事长陈船筑先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张斌先生;委员:独立董事张会丽女士、董事长陈船筑先生。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张斌先生;委员:独立董事张会丽女士、董事邬海波先生。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三)以 5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邬海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其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四)以 5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黄璇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黄璇女士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已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五)以 5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拟聘任张石保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其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以 5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名,聘任陈智敏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其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七)以 5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杨秀芬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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