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6日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3);
(二)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变更提案。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的提案获得通过。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6 年6 月29 日(星期一)15:00,会期半天。
(二)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海景嘉途酒店 3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四)召集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吴秉琪董事长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会议提案表决方式为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76 人,代表股份:4,192,236,0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52.156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共34 人,代表股份 3,970,879,6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9.402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 442 人,代表股份 221,356,4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7540%。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委托人)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 4,156,070,068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1373%;反对 34,286,621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8179%;弃权 1,879,4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044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2,202,865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84.1633%;反对 34,286,621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5.0137%;弃权 1,879,4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8230%。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 4,156,083,868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99.1376%;反对 34,139,921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8144%;弃权 2,012,3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048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2,216,665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84.1694%;反对 34,139,921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4.9495%;弃权 2,012,3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8812%。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 4,156,287,068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1425%;反对 34,242,121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8168%;弃权 1,706,9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040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2,419,865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84.2584%;反对 34,242,121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4.9942%;弃权 1,706,9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7474%。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四)关于预计公司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 192,683,165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84.3736%;反对 33,635,721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14.7287%;弃权 2,050,0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897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2,683,165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84.3736%;反对 33,635,721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4.7287%;弃权 2,050,0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8977%。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3,963,867,203 股)回避表决。
(五)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2026-2027 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借款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 193,918,057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84.9144%;反对 32,831,029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14.3763%;弃权 1,619,8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70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3,918,057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84.9144%;反对 32,831,029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4.3763%;弃权 1,619,8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7093%。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3,963,867,203 股)回避表决。
(六)关于公司 2026-2027 年度拟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 4,120,436,97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8.2873%;反对 69,800,012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1.6650%;弃权 1,999,107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047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6,569,771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68.5600%;反对 69,800,012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30.5646%;弃权 1,999,107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8754%。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七)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2027 年度拟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 4,115,851,45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8.1779%;反对 74,441,335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1.7757%;弃权 1,943,3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046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1,984,251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66.5521%;反对 74,441,335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32.5970%;弃权 1,943,3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8509%。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八)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2027 年度拟对控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 4,155,933,840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1341%;反对 33,194,349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7918%;弃权 3,107,9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074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2,066,637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84.1037%;反对 33,194,349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4.5354%;弃权 3,107,9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1.3609%。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 4,149,908,628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8.9903%;反对 40,007,161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9543%;弃权 2,320,3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055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6,041,425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81.4653%;反对 40,007,161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7.5187%;弃权 2,320,3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1.0160%。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十)关于制定《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 4,117,569,97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8.2189%;反对 73,042,815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1.7423%;弃权 1,623,3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038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3,702,771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67.3046%;反对 73,042,815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31.9846%;弃权 1,623,3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7108%。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钟晓敏、王岩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的决议纪要;
(三)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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