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6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武向文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公司 2026年度经营目标及管理要求,拟定经理层成员 2026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付景超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工作安排调整,水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聘任常国亮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水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管理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提名与法治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
议;
(二)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法治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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