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内拟与关联方南京苏沃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苏沃”)发生购销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南京合泰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合泰”)发生承租办公室的日常关联交易,前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707.20万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与前述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10.86万元(含税)。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6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周和平先生、易华蓉女士回避表决。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含税)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6年合计预计金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2025年发生金额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南京苏沃 | 电子材料、电力产品 | 市场定价 | 700.00 | 126.48 | 503.66 |
| 向关联方承租 | 南京合泰 | 承租办公室 | 市场定价 | 7.20 | 0.00 | 7.20 |
| 合计 | 707.20 | 64.61 | 510.86 | |||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含税)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南京苏沃新材料有限公司 | 电子、电力产品 | 503.66 | 650.00 | 0.05 | -22.51 | 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 |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保定市满城区龙门山庄生态园 | 农产品采购 | 71.05 | 200.00 | 0.01 | -64.48 | ||
| 东莞市同锐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 材料采购 | 2.60 | 5.00 | 0.00 | -48.00 | 不适用 | ||
| 向关联方承租 | 南京合泰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承租办公室 | 7.20 | 7.20 | 0.46 | 0.00 | 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 |
|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 | 深圳市富佳沃尔科技企业(有限合伙) | 租赁办公楼 | 2.52 | 2.52 | 0.36 | 0.00 | 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 |
| 深圳市合祁沃尔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租赁办公楼 | 2.52 | 2.52 | 0.36 | 0.00 | |||
| 合计 | 589.55 | 867.24 | -32.02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是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以上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系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遵循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减少关联交易发生的原则导致的。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情形。 | |||||||
注:公司2025年度与东莞市同锐凯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发生采购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万元(含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董事长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南京苏沃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京苏沃新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1075868402A住所:南京市江北新区大桥北路1号华侨广场2307室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3年08月20日法定代表人:周红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南京苏沃控股股东周红旗先生系公司董事长周和平先生之兄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南京苏沃为公司关联方。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南京苏沃总资产为464.79万元,净资产为165.4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45.53万元,净利润-3.26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分析:南京苏沃与公司合作多年,其经营情况稳定,且关联交易金额相对不大,因此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5、经查询,南京苏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南京合泰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京合泰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MA20EN2293住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东北路5号总部商务广场14幢502室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9年11月18日法定代表人:米改琴
经营范围:电力科技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高低压热缩、冷缩电缆附件、热缩套管、标识标牌、硅胶制品、绝缘材料、防火材料、耐火材料、防水材料、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安装;电线电缆、机械设备及配件、金属材料、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南京合泰控股股东米改琴女士系公司董事长周和平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南京合泰为公司关联方。
3、经查询,南京合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以上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按照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任何一方都不能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的商业往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此类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所需,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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