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拟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相关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现将有关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2026 年度任职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就董事职务领取薪酬,具体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15 万元/年(税前)。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具体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3、2026 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福利补贴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薪酬构成具体如下:
(1)基本薪酬:基本薪酬又称基本工资,是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的工作内容、能力水平、岗位职责支付的稳定性报酬。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包含绩效工资和业绩激励。其中绩效工资是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考核周期内的工作表现、业绩成果以及对公司目标的贡献程度来确定的;业绩激励是公司在常规绩效工资之外设置的增量激励机制,旨在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创造超额价值或攻克战略难关,包括利润完成专项奖、任期激励、重大项目奖励等。
(3)福利补贴:根据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的员工普遍享受的福利与补贴。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 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28 日
4、薪酬发放:独立董事津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其任职之日起按月发放。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福利补贴(如有)随当月工资发放,绩效薪酬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绩效考核结果,完成各级审批流程后发放。
四、其他规定
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务管理中心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扣除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后,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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