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受让其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湖北五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方新材料”)为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五方晶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方晶体”)之控股子公司。基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五方新材料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五方新材料少数股东自身投资安排,经各方协商一致,五方晶体拟以自有资金135 万元受让五方新材料少数股东奂微微先生、杨良成先生、程涌先生、王平先生、李盛成先生、肖恒先生、薛军明先生、何奇林先生持有的五方新材料合计10.82 35% 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 920 万元,其中实缴出资 270 万元),并承担受让股权未实缴出资部分的实缴义务。本次交易完成后,五方晶体持有五方新材料股权比例将由 89.17 65% 增至 10 0.00%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对手方奂微微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裁,杨良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程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平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公司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 年10 月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受让其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奂微微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1、奂微微(关联方)
身份证号码:4210871983\*\*\*\*\*\*\*\*
住所:湖北省松滋市老城镇
关联关系:奂微微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裁,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信用情况:经查询,奂微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杨良成(关联方)
身份证号码:4224221969\*\*\*\*\*\*\*\*
住所:湖北省松滋市王家桥镇
关联关系:杨良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信用情况:经查询,杨良成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程涌(关联方)
身份证号码:4210871986\*\*\*\*\*\*\*\*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
关联关系:程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信用情况:经查询,程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王平(关联方)
身份证号码:4210221979\*\*\*\*\*\*\*\*
住所:湖北省公安县藕池镇
关联关系:王平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公司监事,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信用情况:经查询,王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李盛成
身份证号码:3623011985\*\*\*\*\*\*\*\*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信用情况:经查询,李盛成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肖恒身份证号码:6101241981\*\*\*\*\*\*\*\*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信用情况:经查询,肖恒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薛军明
身份证号码:1322261980\*\*\*\*\*\*\*\*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
信用情况:经查询,薛军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何奇林
身份证号码:3707241986\*\*\*\*\*\*\*\*
住所:山东省临朐县寺头镇
信用情况:经查询,何奇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五方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00MACUJ9EP8J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时间:2023 年8月22 日
5、法定代表人:王平
6、注册资本:8,500 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湖北省荆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道55 号五方光电公司内1号车间(自主申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光学玻璃制造;玻璃仪器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项目 | 2026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5年度(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28, 340, 723.62 | 15, 262, 734.54 |
| 净利润 | -20, 604, 521.19 | −7, 773, 544.79 |
| 项目 | 202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51, 863, 888.84 | 89,710, 778.68 |
| 负债总额 | 20, 954, 565.23 | 38,196,933.88 |
| 净资产 | 30, 909, 323.61 | 51, 513, 844.80 |
10、本次交易前后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 | ||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湖北五方晶体有限公司 | 7,580 | 89.1765% | 8,500 | 100.00% |
| 王平 | 320 | 3.7647% | - | |
| 程涌 | 320 | 3.7647% | ||
| 杨良成 | 100 | 1.1765% | ||
| 奂微微 | 80 | 0.9412% | ||
| 何奇林 | 40 | 0.4706% | ||
| 李盛成 | 20 | 0.2353% | ||
| 薛军明 | 20 | 0.2353% | ||
| 肖恒 | 20 | 0.2353% | - | |
| 合计 | 8,500 | 100.00% | 8,500 | 100.00% |
注:上表中明细数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11、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五方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交易标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仲裁事项或者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五方新材料资产状况及经营情况为基础,经各方充分沟通协商,五方新材料 10.82 35% 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 920 万元,其中实缴出资270 万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35 万元,未实缴出资部分由受让方依法承接并履行实缴义务。本次交易由各方根据平等自愿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主体
转让方(甲方):王平、程涌、杨良成、奂微微、何奇林、李盛成、薛军明、肖恒(分别签署)
受让方(乙方):湖北五方晶体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湖北五方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数量和价款
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甲方同意将其在本协议签署之时合法拥有的标的公司出资额及与之相应的股东权益依法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该等股权。本次转让的标的股权及转让价款具体如下:
(1)王平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人民币 320 万元出资额(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3.76 47% ,其中实缴出资额人民币140 万元)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70 万元。
(2)程涌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人民币 320 万元出资额(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3.76 47% ,其中实缴出资额人民币0元)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0元。
(3)杨良成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人民币 100 万元出资额(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1.17 65% ,其中实缴出资额人民币 50 万元)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25 万元。
(4)奂微微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人民币80 万元出资额(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0.94 12% ,其中实缴出资额人民币 40 万元)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0 万元。
(5)何奇林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人民币40 万元出资额(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0.47 06% ,其中实缴出资额人民币 10 万元)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 万元。
(6)李盛成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人民币20 万元出资额(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0.23 53% ,其中实缴出资额人民币 10 万元)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 万元。
(7)薛军明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人民币20 万元出资额(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0.23 53% ,其中实缴出资额人民币 10 万元)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
人民币5 万元。
(8)肖恒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人民币20 万元出资额(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0.23 53% ,其中实缴出资额人民币 10 万元)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5万元。
2、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本协议约定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标的股权权利义务的转移
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基于标的股权所享有和/或承担的一切权利和/或义务转移由乙方享有和/或承担。
4、承诺与保证
甲方保证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能以其自身名义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且完全系自愿订立本协议。
甲方保证对标的股权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未对标的股权设定任何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标的股权未被冻结,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其与标的公司及标的公司其他股东之间,就甲方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期间产生的或与甲方股东身份、标的股权有关的一切事项均已作出最终、完整的一次性确认,不存在任何未解决或潜在的争议、纠纷或权利主张。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不再基于其原股东身份、历史持股事实或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发生的任何事项,向标的公司、乙方提出任何异议、索赔或其他权利主张,亦不会因此与标的公司、乙方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
乙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乙方保证其为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主体,其已经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合法权利或授权。
甲乙双方保证其订立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任何对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违反其与任何第三方订立的任何合同或其他有约束力的文件。双方均将尽其最大努力协助标的公司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甲乙双方进一步确认,本次股权转让系双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双方均已充分知悉并认可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交易安排及法律后果,并承诺在本协议签署后,不以交易对价、交易条件、原股东身份或其他事由为由,单方主张变更本次股权转让安排、否认本次股权转让的效力,或要求撤销、解除本协议及恢复股权转让前的状态。
5、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协议各方应切实履行各自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的规定承担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应当依法承担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税费由各方依据法律法规相应承担。
7、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公司综合考虑整体战略规划、五方新材料实际经营情况及五方新材料少数股东自身投资安排所作出的决策,本次交易完成后,五方晶体持有五方新材料 10 0.00% 股权,有利于优化下属子公司股权结构,进一步提升经营决策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与风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五方晶体自有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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