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6年10 月 26 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 人(其中董事长黄舸舸先生、董事刘献栋先生、独立董事蔡可青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及表决),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副董事长王鹍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充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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