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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游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暨时间过半的公告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

实施进展暨时间过半的公告

重庆海知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海贵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 7 月 2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公司合计持股 5% 以上股东重庆海运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运天”)及重庆海行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行天”)的一致行动人重庆海知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知天”)、重庆海贵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贵天”)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计划自本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海知天、海贵天拟合计增持不低于人民币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其中海知天、海贵天拟分别增持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以上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市场整体走势等,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海知天、海贵天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 ,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497,980 元(不含交易手续费)。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 以上股东海运天、海行天、重庆海吉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吉天”)的一致行动人海知天、海贵天共同提交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暨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海知天、海贵天增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海知天、海贵天。

2、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以上增持主体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一致行动人海运天、海行天、海吉天持有公司股份情况见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海运天11,378,0025.60%
2海行天4,062,5862.00%
3海吉天注16,954,4003.42%
合计22,394,98811.02%

注 1:2026 年 8 月,公司股东陈俊所持公司 6,954,4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42% )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由竞买人海吉天以最高价拍得,并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相关情况详见公司 2026 年 9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注 2:海知天、海贵天与海运天、海行天、海吉天同受重庆智龙网联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控制,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3、以上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12 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以上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海知天、海贵天拟合计增持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 万元(含),其中海知天、海贵天拟分别增持不低于人民币2,000 万元(含)。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市场整体走势等,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增持,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以上增持主体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7、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规定。8、以上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海知天、海贵天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 ,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497,980 元(不含交易手续费),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主体增持前增持后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海知天0025,0000.01
海贵天0025,0000.01
合计0050,0000.02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若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以上增持主体将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海知天、海贵天及其一致行动人海运天、海行天、海吉天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2,444,98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05% ,其中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5,000,87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38%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6% 。

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与持股数量差异情况说明

2026 年 1 月,海运天通过参与司法拍卖取得厦门允能天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成投资”)、厦门允能天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宇投资”)合计所持公司 11,378,002 股股份。天成投资、天宇投资所持公司股份系公司 2017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成都狮之吼科技有限公司 10 0% 股权时向交易对方天成投资、天宇投资发行的股份。因未完成承诺业绩,根据《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天成投资、天宇投资应分别向公司补偿股份 5,789,841 股、1,654,272 股(合计 7,444,113 股),并分别返还应补偿股份所对应的以前年度现金分红 202,644.44 元、57,899.52 元,天成投资、天宇投资应补偿而未补偿公司的股份自关于股份补偿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即 2020年 6 月 9 日)起至补偿股份注销手续完成之日或补偿问题解决之日止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权利。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海知天、海贵天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暨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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