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0月27日在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或“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和补充通知分别于2026年10月12日和2026年10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8人,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的董事18人。刘安仓董事、李来龙董事因其他事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王葵董事长代为表决。曹欣董事、高国勤董事因其他事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贺强独立董事代为表决。丁旭春董事、王剑锋董事因其他事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张丽英独立董事代为表决。寇尧洲董事、梅生伟独立董事因其他事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张守文独立董事代为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葵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修订《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同意授权公司联席公司秘书或其授权人士,在不改变本次修订实质内容的前提下,最终确定、签署、刊发及提交与本次修订及股东会有关的公告、通函及其他文件(如涉及);待股东会批准本次修订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修改后《公司章程》的备案、变更登记及其他必要手续,并可根据公司登记机关要求作非实质性文字或格式调整。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二、同意《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该报告中的相关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同意《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报告中的相关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关于聘任公司2027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7年度境内审计师;继续聘任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27年度香港审计师。2027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2,359万元人民币(含基本审计费1,509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300万元人民币,以及根据预计审计范围调整的清算审计费550万元人民币)。2027年度预计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2026年度一致,并按实际审计范围调整。2027年度预计审计费用较上年上升超过20%,主要因为伴随公司经营发展,业务规模扩大,审计工作量相应提升,审计费用根据预计清算审计范围确定。同意《审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及《审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五、关于公司2027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同意中新电力(私人)有限公司(“中新电力”)及其所属单位2027年度开展燃料掉期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11亿美元,汇率远期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17亿美元,利率掉期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5亿美元,货币互换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5亿美元,以上有效期均为一年,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同意由中新电力管理层组织实施开展金融衍生品的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7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六、关于向石岛湾核电开发公司增资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人民币31,500万元向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石岛湾核电”)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石岛湾核电的持股比例仍保持22.5%不变。
2.同意公司与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威海热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及石岛湾核电签署《增资协议书》(“《增资协议》”),授权王葵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以维护公司的最大利益为原则,对《增资协议》进行非实质性修改,并在与相关各方达成一致后,代表公司签署《增资协议》及相关文件。
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认为:《增资协议》是按下列原则签订的:(1)按一般商业条款(即按公平磋商基准或不逊于公司能够获得的来自独立第三方之条款);(2)按公平合理的条款并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和(3)属于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
3.同意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并授权王葵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以维护公司的最大利益为原则,对该关联交易公告进行非实质性修改,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授权王葵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以维护公司的最大利益为原则,采取适当行动处理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事宜。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七、关于公司2027年与华能集团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华能集团”)签署《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华能集团框架协议”),并与华能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系人进行华能集团框架协议项下的关联交易,同意华能集团框架协议下对有关交易金额的预计。授权王葵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对华能集团框架协议进行非实质性修改,并在与华能集团达成一致后签署该协议及采取适当行动处理其他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认为:华能集团框架协议是按下列原则签订的:(1)按一般商业条款(即按公平磋商基准或不逊于公司能够获得的来自独立第三方之条款);(2)按公平合理的条款并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和(3)属于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
2.同意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授权王葵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对日常关联交易公告进行非实质性修改,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八、关于公司2027年至2029年与天成租赁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与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天成租赁”)签署《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于2027年度至202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天成租赁框架协议”),并与天成租赁进行天成租赁框架协议项下的关联交易,同意天成租赁框架协议下对有关交易金额的预计。授权王葵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对天成租赁框架协议进行非实质性修改,并在与天成租赁达成一致后签署该协议及采取适当行动处理其他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认为:天成租赁框架协议是按下列原则签订的:(1)按一般商业条款(即按公平磋商基准或不逊于公司能够获得的来自独立第三方之条款);(2)按公平合理的条款并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和(3)属于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
2.同意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授权王葵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对日常关联交易公告进行非实质性修改,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九、关于公司注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讯通账户的议案
同意授权办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讯通平台注册相关事宜。
十、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同意提名王葵、刘安仓、杜大明、周奕、曹庆伟、李来龙、曹欣、高国勤、李贵桃、王剑锋、寇尧洲(女)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同意提名贺强、张丽英(女)、张守文、党英(女)、张羡崇、梅生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逐项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以上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独立董事提名人的声明与承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声明与承诺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及《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公司董事会对李进先生、丁旭春先生在任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满意,对他们多年来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的评价,并向他们表示衷心感谢。
十一、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决议中第一、四、七、八、十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关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以股东会通知的形式另行公告。
上述第六、七、八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股份上市地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王葵、刘安仓、杜大明、周奕、李来龙、李进、王钰作为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
以上决议于2026年10月27日在北京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葵,男,1967 年 2月出生。现任华能国际董事长、党委书记,华能集团总经理助理。曾任华能新疆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007 年 8月至2008 年11 月援疆任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党委常委、副州长),华能国际山西分公司副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华能集团规划发展部主任,华能集团副总经济师兼规划发展部主任,华能集团火电建设中心主任、工程技经管理中心主任。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
王葵先生与华能国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华能国际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王葵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截至目前,王葵先生未持有华能国际股份。
刘安仓,男,1968 年12 月出生。现任华能国际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任华能集团办公厅副主任,华能国际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党组书记,华能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办公厅副主任,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
刘安仓先生与华能国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华能国际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刘安仓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截至目前,刘安仓先生未持有华能国际股份。
杜大明,男,1966 年11 月出生。现任华能国际董事,华能集团副总经济师。曾任华能集团办公厅主任,华能国际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华能国际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华能集团电力开发事业部常务副主任、页岩气开发利用办公室副主任、绿色煤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能开发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华能集团股权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
杜大明先生与华能国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华能国际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杜大明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截至目前,杜大明先生未持有华能国际股份。
周奕,男,1967 年9 月出生。现任华能国际董事,华能集团总法律顾问(副总师级)、首席合规官,中国管理科学学会常务理事。曾任华能集团办公厅秘书处处长、办公厅副主任,华能国际经理工作部经理,华能集团企业管理部主任、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主任、企法部(改革办)主任。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系政治经济学专业,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正高级经济师。
周奕先生与华能国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华能国际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周奕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截至目前,周奕先生未持有华能国际股份。
曹庆伟,男,1967 年8月出生。现任华能集团副总工程师、苏州中方财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华能左权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华能山西分公司副总经理、华能辽宁分公司董事、华能江苏分公司董事长。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工商学院电力企业管理专业,工学学士。正高级工程师。
曹庆伟先生与华能国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华能国际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曹庆伟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截至目前,曹庆伟先生未持有华能国际股份。
李来龙,男,1968 年10 月出生。现任华能国际董事,华能集团副总经济师兼战略部(战新部)主任,中国电机工程学会能源气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电机工程学会海上风电技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新能源智能发电与设备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气象局能源气象重点开放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任华能南京电厂厂长,福州电厂厂长,华能江苏分公司副总经理,华能集团规划发展部副主任、主任,华能集团新能源事业部主任。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系反应堆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
李来龙先生与华能国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华能国际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李来龙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截至目前,李来龙先生未持有华能国际股份。
曹欣,男,1971 年 7月出生。现任华能国际董事,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燕山发展(燕山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河北建设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公用事业二部经理。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
曹欣先生与华能国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华能国际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曹欣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截至目前,曹欣先生未持有华能国际股份。
高国勤,男,1966 年8月出生。现任华能国际董事,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辽宁省铁法矿务局热电厂副厂长兼总工程师,辽宁省铁煤集团热电厂副厂长、厂长,辽宁省铁法能源公司热电厂厂长,调兵山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辽宁省能源集团副总工程师,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红阳热电党委书记、董事长,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辽能股份红阳热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高国勤先生与华能国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华能国际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高国勤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截至目前,高国勤先生未持有华能国际股份。
李贵桃,男,1968 年4月出生。现任江苏省国信集团安全总监、安全环保监督部总经理、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曾任江苏沙河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江苏省国信集团能源部总经理。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李贵桃先生与华能国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华能国际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李贵桃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截至目前,李贵桃先生未持有华能国际股份。
王剑锋,男,1977 年7月出生。现任华能国际董事,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南通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监察室主任、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群人事部(增挂监察部审计部)部长,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毕业于徐州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苏州大学教育学院高等教育学管理专业,教育学硕士。
王剑锋先生与华能国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华能国际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王剑锋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截至目前,王剑锋先生未持有华能国际股份。
寇尧洲,女,1969 年12 月出生。现任华能国际董事、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首席财务专家。曾任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华能国际第十一届监事会副主席。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税务系税收专业,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
寇尧洲女士与华能国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华能国际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寇尧洲女士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截至目前,寇尧洲女士未持有华能国际股份。
贺强,男,1952 年 9月出生。现任华能国际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导,国元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北京市政府参事,第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治经济学,大学本科。
贺强先生与华能国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华能国际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贺强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13 条规定的独立性指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截至目前,贺强先生未持有华能国际股份。
张丽英,女,1960 年2月出生。现任华能国际独立董事,中国石化独立董事,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兼城市供电与可靠性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女科技工作者委员会主任委员,中电联专家委员会首席专家。曾任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顾问。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张丽英女士与华能国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华能国际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张丽英女士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13 条规定的独立性指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截至目前,张丽英女士未持有华能国际股份。
张守文,男,1966 年12 月出生。现任华能国际独立董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院长。曾任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华能国际第七、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
张守文先生与华能国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华能国际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张守文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13 条规定的独立性指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截至目前,张守文先生未持有华能国际股份。
党英,女,1974 年 1月出生。现任华能国际独立董事,北京晋华运达科贸有限公司董事,中农融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战略部与运营部总经理,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财务金融部副总经理、民品管理部副总经理、华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财政部管理会计咨询专家。毕业于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资深特许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党英女士与华能国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华能国际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党英女士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13 条规定的独立性指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截至目前,党英女士未持有华能国际股份。
张羡崇,男,1959 年11 月出生。现任华能国际独立董事。曾任中国电力技术进出口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四川省电力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东北电网公司董事,国家电网公司副总工程师,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四川省第九届党代会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毕业于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工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张羡崇先生与华能国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华能国际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张羡崇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13 条规定的独立性指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截至目前,张羡崇先生未持有华能国际股份。
梅生伟,男,1964 年9月出生。现任华能国际独立董事,清华大学电机系教授,青海大学能电学院院长、中盐盐穴公司首席科学家、中国长江三峡新能源公司首席专家。曾任青海大学副校长。毕业于中国科学院系统科学研究所自动控制专业,博士学位。
梅生伟先生与华能国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华能国际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梅生伟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13 条规定的独立性指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截至目前,梅生伟先生未持有华能国际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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