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开户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我的

新恒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和 1名职工董事。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任志军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任志军先生、吴忠堂先生、虞晗女士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陈嵘先生、乔贵涛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上述5 名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乔贵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嵘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其中乔贵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能力和经验。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候选人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比例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公司向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附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任志军先生,196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北京邮电大学。曾于1996年7月至1999年7月任北京邮电大学与加拿大北方电讯电信研究开发中心部门经理、高级经理,1999年7月至2015年1月任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董事长,2015年1月至2015年10月任紫光集团执行副总裁,2015年1月至2016年4月任锐迪科微电子(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1月至2018年1月任紫光国微副总裁、总裁、副董事长兼总裁。2018年1月至今任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志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29,1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5%。通过共青城志林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5,572,6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合计持有公司14.48%。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任董事虞仁荣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以外,任志军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吴忠堂先生,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国科学院计算数学所。曾于1988年9月至2000年10月任解放军防化指挥工程学院讲师,2000年11月至 2003年8月任和记奥普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重庆奥普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质量测试经理,2003年9月至2015年11月任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运营办主任,2015年12月至2017年10月任北京紫光展讯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紫光展锐(上海)科技有限公司)运营中心主任;2020年12月至今,兼任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新恒汇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忠堂先生通过共青城志林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共青城恒汇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1,315,7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3、虞晗女士,199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性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美国杜克大学。2021年6月至2023年3月任中信资本投资经理;2023年11月至今任乐闻诗(上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品牌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虞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虞仁荣先生为父女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嵘先生,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美国南加州大学。曾于1990年9月至1993年2月任北京星河电子公司研发工程师;1993年3月至2001年7月任北京正方电子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2003年10月至2009年3月任英国电信北美公司资深财务分析师;2009年5月至2012年4月任北京健坤天下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5月至2015年 12月任紫光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期间于2013 年 5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紫光股份董事;2016 年至今任 CytrixCapital 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目前,陈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2、乔贵涛先生,1981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中共党员。长期致力于资本市场会计、审计问题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山东省社科基金项目2项,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协同言人项目1项,发表核心以上期刊论文 20余篇,入选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学术类)、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工程。现任山东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教授、MPACC中心主任,兼任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省企业管理研究会理事、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国际联盟数智财经工作委员会理事。

截至目前,乔贵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

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原文链接
多空观点 观点仅供交流,不构成投资建议
点赞
踩一踩
收藏
分享

评论 (0)

0/200
声明:社区内容仅代表用户个人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