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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通: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7,537,4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0,753,746.10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占2026年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3.20%。

2、审议程序:根据公司2026年5月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6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利润分配调整原则: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审议程序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中期分红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期分红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根据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股东会授权的分红条件,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6 年三季度。

2、根据公司2026年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2026年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8,729,000.7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961,121.1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13,970,406.85元,减去2026年支付的2025年度普通股股利101,507,492.20元,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919,230,794.2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79,858,183.94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公司2026年三季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上限为979,858,183.94元。

3、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结合目前经营情况、资金状况,拟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507,537,4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0,753,746.10元,占2026年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3.20%。公司2026年中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期。

4、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6年1-9月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留存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期,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以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为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稳健运营提供有力保障。

四、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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