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10 月25 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肖潇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经各位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关于 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津西股份及其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之间以及神通新能源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相关交易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未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我们同意公司 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2、关于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是客观、合理的,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因此,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以下无正文,为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肖潇:
马静:
施炳丰:
2026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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