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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贤伟 中信建投期货研究发展部
作者 |刘城鑫 中信建投期货研究发展部
本报告完成时间 | 2026年10月20日
期货交易咨询业务资格:证监许可〔2011〕1461 号
摘要
为什么要在印尼投不选其他地方?印尼投产优势主要在于相对低电价,铝资源储量充足(产业链配套完备)以及税收政策三方面。
印尼当地政策会有限制吗?“煤电有序退出”政策对于以自备电厂形式建设的铝厂并无影响。只要能确保稳定的铝土矿-氧化铝供应线(不是自有产能也无大碍),目前配额条款对于电解铝生产影响就相对有限。
国内政策会有限制吗?ODI造成的建设周期延迟更多属于单个事件,暂不具备普遍性。
国内火电机组有出口限制吗?各部门并无明确条款限制火电机组对印尼出口。实操中融资渠道等方面或仍有受限可能,尽早尽快投运影响或偏小。
现有铝厂生存现状如何?氧化铝供应尚可,电力存在限制。
如何从GEM火电项目库观测电厂建设进度?项目库收录有KAI、Inalum、南山宾坦、华峰、泰景等6家自备电厂。
如何从设备进口数据观测电厂建设进度?主要参考锅炉(作为项目开工锚点)以及变压器进口时点。
铝厂建设进度如何?结合GEM项目库、火电设备进口数据以及卫星观测图,2026年:1)KAI一期;2)泰景铝业;3)聚万铝业;2027年:1)先锋铝业;2)青山纬达贝;3)南山宾坦;4)博赛;5)KAI二期;2028年:1)Inalum二期,2)泰景二期;3)东方希望。
投产利润具有可持续性吗?类比抢占博弈,随着产能释放可持续性较弱。
国内铝产业链贸易流向会否发生改变?氧化铝未来出口增量值得关注。
目录
正文
一、印尼铝厂投前四问
1.1一问:为什么要在印尼投不选其他地方?
印尼投产优势主要在于相对低电价,铝资源储量充足(产业链配套完备)以及税收政策三方面。铝本质上是电力计价金属,卖铝约等于“卖电”,理论上来说电价越便宜的地方越适合投产铝,而近年来中资企业基本把对外投产目光锁定在了三个区域,一是东南亚(包括越南及印尼在内),二是中东(例如沙特),三是非洲(例如安哥拉)。按照GlobalPetrolPrices统计的2023至2026Q2平均商用电价,安哥拉以0.013美元/kWh排名全球末位,沙特卡塔尔等中东地区因油气优势略高于安哥拉,印尼越南则略高于中东地区,相比中国均有明显优势。
印尼相较其他东南亚国家优势主要在税收政策方面,根据印尼财政部令2020年第130号(PMK130/2020)等最新修正案,铝等18类“先锋行业”适用免税期(Tax Holiday)政策,投资额度达到5000 亿印尼盾(接近3000万美元)门槛即可最长 20 年100%免征企业所得税,免税期满后再加2年50%减半征收;达到1000亿印尼盾门槛即可获得最长5年50%所得税减免。按照南山铝业官方公告,其南山宾坦新增的25万吨项目即需投资约4.37万吨美元,预计中资外投项目基本符合20年免税门槛。
相较于中东及非洲地区,印尼的主要优势则在于铝储量及产业链配套方面。中东目前已有的电解铝厂氧化铝自给自足尚存较大缺口,大部分仍需要依赖外部进口,考虑运费加成后其电力优势亦会大打折扣,尤其是在地缘局势相对不稳定时期,海运费成本上涨较快,依靠廉价天然气节省的电力成本或相对受限。非洲例如安哥拉方面同样欠缺上游配套,氧化铝需要完全依赖进口,在几内亚氧化铝产能放量前,从航运成本看选择由巴西进口氧化铝较为合适。不过,若当地水电成本足够低廉,海运费成本的确可以忽略不计。近期百通能源宣布旗下安哥拉项目已获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及《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全资子公司已在安哥拉共和国完成注册;此外,据阿拉丁调研,宏旺集团在坦桑尼亚投建的12万吨项目也在规划中。早期分散的中小产能对于氧化铝需求反馈可能尚不明显,但若如印尼一般集中接收铝产能,非洲氧化铝供应或出现较大缺口。因此,低电价优势加持下的非洲可能作为后续电解铝产能潜在释放地,但短期大幅放量甚至取代印尼地位尚不现实。
1.2二问:印尼当地政策会有限制吗?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印尼的“煤电有序退出”政策对于以自备电厂形式建设的铝厂并无影响。总统条例 Perpres 112/2022禁止新增并网公用煤电,但铝厂所使用的自备电并不在禁令范围内。
尽管印尼在铝储量及产业链配套上领先其他地区,但当地政府近年来奉行“资源民族主义”,推出的一系列资源配额政策对于铝产能放量有一定限制。早在17年,印尼能矿部(ESDM)就出台部长令Permen ESDM No.5/2017就要求铝土矿在本土加工(也即禁止出口),明确配套氧化铝冶炼项目才能拿到RKAB(Rencana Kerja dan Anggaran Biaya,印尼语的配额)审批,不过当时审批是三年制(一年批三年额度),时间跨度较长,审核要求相对宽松,RKAB并未与氧化铝厂矿石需求完全保持一致;不过25年能矿部长令Permen ESDM No.17/2025出台后局面完全改变——1.审批时限从三年一批改为一年一批(每年10-11月);2.Pasal 6要求矿石生产商需要上报矿石使用规划(包括供应至印尼境内氧化铝厂的具体方案);3.Pasal 10要求生产商上报矿石在印尼境内冶炼的实际履行情况。
尽管ESDM并未像镍矿一样对铝土矿限制明确开采数额,但上述条款基本将铝土矿每年开采量限制在印尼境内氧化铝厂需求范围内。考虑到实操过程中扩产项目可能错过申报期,而能矿部也可能结合供需情况适量压减配额,部分印尼氧化铝厂确实受矿石供应问题影响减产。不过,我们认为只要能确保稳定的铝土矿-氧化铝供应线(不是自有产能也无大碍),上述配额条款对于电解铝生产影响就相对有限。目前情境下氧化铝厂若需要外采,则保证有资质稳定供应的矿商即可,考虑到RKAB需要矿商以服务的氧化铝厂需求量作为申报基础,稳定的供应关系对于矿商及氧化铝厂两方都是好事情;从长远来看,产业链一体化或成为铝厂立足印尼的必需品,但放在当下时间点讨论为时尚早。
1.3三问:国内政策会有限制吗?
中资企业在印尼建厂,无论是以中资主体还是以全资境外子公司主体出资,只要股权穿透后实际控制人为境内中资企业,均要求符合境外投资相关法令条款规定。这就衍生出来两个问题,一方面,建厂需要通过境外直接投资(ODI,Outbound Direct Investment)备案;另一方面,建铝厂缺不了电,即便是在此前已具备电厂的园区建厂,想要进一步扩产能仍然需要新建自备电厂,而若以中资在印尼的主体建电厂,穿透后同样属于境外投资,从国内直接外发火电机组同样存在一定限制。
7月新规从法律效力等多方面收紧ODI备案,主要备案部门或在发改委及商务部。就法律效力和立法层级层面而言,7月新规也就是《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国务院令第 837 号),由国务院制定并以国务院令发布,而此前的ODI审核体系主要是由发改委9/11号令、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组成,二者均属于部门规章,从法律效力对比低于837号令所属的行政法规。我们注意到市场有观点认为新规下ODI审批部门有所变更,实则不然,新规下ODI审批主体职责仍然是由发改委、商务部等主管部门承担(目前商务部等配套新规尚未出台),外汇、出口及税务等层面审批是在两部门备案流程完成之后。
铝厂发改委备案流程至多需要3个多月左右,2年有效期内扩产或需完成变更申请。根据发改委[1]8月发布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发改委主要审核企业实控关系以及项目资质等内容,企业自提交核准申请书起到核准结束(不包括企业自行准备材料、补正材料的时间)至多需要125个工作日左右。不过铝行业并非发改委规定的敏感行业[2],印尼也并非敏感地区,因此印尼铝投产只需要备案而非核准。备案至多需要109个工作日左右(不包括企业自行准备材料、补正材料的时间),比核准流程更为简洁,其中主要的流程大致为1)受理对外投资备案表,至多5个工作日左右;2)委托咨询机构评估(对外投资情况复杂),至多90个工作日左右;3)常规审查(包括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至多14个工作日左右。企业取得备案通知书即为完成备案流程,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为2年。而若企业投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例如扩产等,则需要变更申请,整体流程时长与之前备案一致。
[1]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 投资者是中央管理企业(含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所属机构直接管理的企业,下同)的,备案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者是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备案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者是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备案机关是投资者注册地的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投资者是其他组织的,参照企业执行;投资者是居民个人的,备案机关是投资者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
[2] 《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发改外资〔2018〕251号)
现行规章下铝厂商务部备案至多需要3个工作日左右,2年有效期扩产同样需要变更申请。由于目前商务部并未出台837号令的配套新规,商务部备案流程仍然参考第3号令,主要考察企业投资路径、规模以及构成等内容。外投印尼铝厂的多为中资民企,因此按照流程需要向所属地省商务部备案[3],不过现行规章下审批时长相比发改委大幅缩减,3号令明确指出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企业提交境外投资备案表后获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若出现变更则参考备案申请流程办理变更手续,流程时间同样较短。
[3] 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第九条 对属于备案情形的境外投资,中央企业报商务部备案;地方企业报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当前ODI堵点或主要在项目资质、资金源头解释说明等方面,而非审批“额度”限制。理论上而言,商务部及发改委均有专门的备案平台用于公示各地已通过备案的项目,现有公示的主要是魏桥、南山、青山以及锦江此前筹建的氧化铝及相关配套项目,电解铝相关官网公告及两部委鲜有公告。不过,在7月新规正式施行后,先后有百通安哥拉以及湖南宏旺坦桑尼亚两个非洲地区项目通过备案审核,二者主体均为中资民企,其中百通还是上市企业,并且是以新加坡全资子公司为主要实体出资,证明至少类似的出资流程以及上市民企资质不会“被卡”。综合1)扩产只需更新备案流程;2)2年有效期等两个约束条件,目前南山、博赛、魏桥创业以及东方希望四个项目尚未公示,其中南山是上市企业,所需配套说明相较其他三家或更为繁琐,其以香港全资子公司[4]名义出资,流程与百通相对类似,不过由于其产能更大,所涉及资金体量更大,因此审核周期更为漫长属于正常情形(或引入咨询机构评估等流程)。总体而言,ODI造成的建设周期延迟更多属于单个事件,暂不具备普遍性。
[4] 于2026年1月20日正式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总投资约4.37亿美元,由南山铝业国际(2610.HK)通过盛世亚洲 + 盛世铝业在宾坦卡朗巴塘经济特区合资设立PT.HEAI建设,建设周期2年。
1.4四问:国内火电机组有出口限制吗?
2022年3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发改开放〔2022〕408号),其中第(十四)条“促进煤电等项目绿色低碳发展”指出“全面停止新建境外煤电项目,稳慎推进在建境外煤电项目。”,而后对外投资建设大型公用火电项目基本被叫停,但印尼铝厂主要适用的自备火电厂由于规模与定性与公用项目不同仍能通过机组出口建设。
我们查阅各部门法规,并无明确条款限制火电机组对印尼出口。从现有法规看,暂无明确条款规定限制国内火电机组对印尼出口,尤其是在自备电厂建设情景下。测算可得机组功率700MW匹配大致40万吨左右电解铝产能,而印尼铝自备电厂常见的700MW机组基本是以350MW X2形式出现,因此整体属于小功率机组,同时技术层面上出口印尼的火电机组多属超临界及超超临界。技术层面的确有相关出口条款限制,超临界/超超临界火电制造技术属于“限制出口技术[5]”,但出口审核仅限于技术及专利转让,使用该技术制造的产品不在限制范畴内。
实操中融资渠道等方面或仍有受限可能,尽早尽快投运影响或偏小。时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桂平2011年就曾指出将严控海外新建煤电项目投资,后续政策行及国有大行也纷纷表态,不过其限制对象与上述《意见》一致,实操中自备电厂会否受到限制存疑;考虑到市场有观点指出部分铝厂由国内出口火电机组受阻,结合上述“模糊化限制范畴”,且更多实操细节无从考究,不排除后续监管持续收紧,限制火电机组对印尼出口的可能性。
[5]《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2023年第57号公告)
二、印尼铝厂投中三问
2.1五问:现有铝厂生存现状如何?
从上述内容不难看出,铝厂投前考虑的是电价及原料供应,国内政策主要限制在火电机组出口,实际投产中最大的限制也自然在电力建设,据爱择咨询调研,一般自备火电机组从项目开始审批到最后完成建设也需要3年时间,而据南山铝业公告,其铝厂主体工程预计建设时间也才2年左右,铝厂建好等待“电来”也并非夸张说法。
另一方面,氧化铝原料供应则决定铝厂的地理位置。从地理分布上看,印尼现有氧化铝厂建址遵循靠近铝土矿资源地以及港口两项原则,集中坐落在西加里曼丹省、廖内群岛省及勿里洞省,据印度尼西亚铝工业的发展与展望,三省产能铝土矿自给率可达到66.3%,而西加里曼丹省更是坐拥印尼82.8%的铝土矿储量。电解铝厂选址也是主要参考电力以及氧化铝原料两方面,大K(大致对应中、北苏拉威西省)及小K(大致对应北马鲁古省)岛因为有镍园区自带的电厂,近半数铝厂选择在此扎根,但为方便氧化铝原料及产品进出均选择了靠近港口的位置。而在此之外除开阿达罗力勤旗下铝厂,其余待投铝厂基本就沿袭氧化铝厂分布在西加里曼丹和廖内群岛两省。氧化铝基本可以就近完成供应。
无论是自采还是外购,由于氧化铝厂整体布局时间早于电解铝厂,原料供应量上是能够得到保证的,但电力就不同了。大K及小K岛由于之前镍工业园区具备电厂,部分电解铝产能是可以直接落地的,需要大规模扩产才要建设新自备厂,而近来我们也常常看到镍厂为给铝厂让电压产的新闻出现。但若离开大K及小K区域,又要前置距离港口及氧化铝原料近的条件,所需电厂就基本需要从0开始建设。目前印尼公用电网富余主要集中在爪哇省,而跨岛电网建设尚不成熟,尚不能实现冗余电力转移,同时铝产业链集聚的苏拉威西、马鲁古以及加里曼丹等地区发电成本普遍较高,成本供应存在双重压力。因此,要确认印尼铝厂的投产进度,除开主体工程进度,首先得确认自备电厂的建设进度。
2.2六问:如何从GEM火电项目库观测电厂建设进度?
考虑到前述“铝等电来”的现状,我们优先推导铝厂自备电厂建设进度来判断投产节奏(电厂落地时间长于或接近于主体工程落地时间),提供三个视角,一是GEM(globalenergymonitor)的火电自备电厂项目情况,二是电厂附近港口火电机组设备进口情况,三是电厂准确位置的建设实时卫星图,部分未收录项目可以通过机组设备进口以及卫星图补充建设进度。
根据GEM7月的最新统计,我们可以基本将KAI、Inalum、南山宾坦、华峰、泰景6家电厂定位,其他未能定位的铝厂情况分别如下,1)博赛,据爱择咨询调研前期主要使用电网电力,其投产地区在东爪哇地区,公用电网电力相对富裕,后续主要观察其主体工程建设情况;2)哈利达,天山,东方希望,三家铝企对应的自备电厂尚未收录进名录中,其中天山及东方希望是因项目规划尚远暂未收录,而哈利达配套PT Kayong Power Nusantara实际已有建设进度,据东方锅炉消息,其于25年末就已中标哈利达电厂海水脱硫项目,确定机组为380MW X7,匹配其100万吨的预计投放产能;3)先锋、聚万和青山纬达贝,三家均在纬达贝工业园区,但目前备案电厂均为镍或钴电厂,也没有在建或规划自备电厂登记在册,仅凭GEM统计信息暂难判断投产时间。
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可以确定2026年能够投产:1)KAI(一期50万吨,配备150MW X2+380MW X2机组);2)华青铝业(一期50万吨,配备350MW+380MW,仍有3个380MW机组在建,现有产能运行需要部分外采园区内电力);3)泰景铝业(45万吨,配备2-3个园区内380MW机组,考虑到华峰二期搁置,可能使用园区内镍厂富余或者华峰二期电厂建成后空余电力)。
2027年投产:南山宾坦(50-60万吨左右,在建7个150MW机组,预计27年投入使用,总量尚不足以支撑100万吨满产)。
2028年投产:Inalum二期(60万吨,在建6个200MW机组,预计28年投入使用)。
2.3七问:如何从设备进口数据观测电厂建设进度?
设备进口数据可用于验证2027-2028年预期投产可行性,前述项目目前基本可以得到确认。选取锅炉(HSCode8402),汽轮机(HSCode8406),发电机(HSCode8501),变压器(HSCode8504),以印尼中央统计局(BPS)统计数据为基准,选取铝厂(自备电厂)拟建设地点周围最近的港口。其中锅炉到位在电厂项目启动早期阶段,对应“开工→锅炉水压试验”的18-19个月段;汽轮机及发电机到货对应水压试验前后1-2个月的集中安装段,变压器到货则对应倒送电前,主要参考锅炉(作为项目开工锚点)以及变压器(作为主机大件到货完毕锚点,后续仍有5-7个月收尾阶段)。为方便对照各阶段工期,我们选取26年已投产的两个火电建设时间线作为参考,一是大唐集团旗下吕四港项目,二是陕投集团旗下商洛二期项目。
同样按照投产时间顺序来核对:2026年投产:1)KAI(Lingkas Tarakan港),23Q4-24Q2为锅炉进口高峰,25Q2为变压器进口高峰,预计最迟于26Q3能够完成投产,符合前面项目登记情况;2)华青铝业及泰景铝业(Morowali港),前两批机组23Q3-24Q3为锅炉进口高峰,24Q3-25Q2为变压器进口高峰,26Q3机组配套产能能够投产,匹配投产情况;
2027年投产:1)泰景二期(泰运铝业)(Morowali港),后两批机组25Q1-25Q4为锅炉进口高峰,目前变压器高峰暂未显现,则机组建设要在27Q4才能完成,大概率后延至28年左右;2)先锋、聚万及青山纬达贝(Weda港),锅炉进口高峰在25Q4以及26Q2分别显现,则对应机组建设要在27Q4以及28Q2才能完成,除非使用园区镍厂富余电力,否则难以在27年兑现大部分产能,其中聚万使用富余电力已达产;3)南山宾坦(Kijang港),锅炉进口高峰在25Q2以及25Q3显现,而变压器高峰在26Q2显现,则27Q3前机组或投产完毕。4)博赛(Pasuruan港),使用网电进度难以追踪,不过可以确定至少28年以前没有新建自备电厂的可能性。
2028年及以后投产:1)Inalum二期/东方希望(Pontianak港),锅炉进口高峰在25Q3-26Q3,机组建设至少在27Q3-28Q3完成,考虑到完整机组配套则28年兑现较为合理,同时由于这两厂选址相近,暂难分辨哪家进度更靠前;2)哈利达(Telok Melano港),锅炉进口高峰在26Q1-26Q3,则对应机组要在28Q1左右投产;3)天山铝业(按照之前铝土矿-氧化铝一体化项目选址,Singkep-Dabo港),目前暂无锅炉进口迹象,或至少在28年以后才能投产。
2.4八问:铝厂建设进度如何?
Earth Search可获得Sentiel 2捕获的各地铝厂的卫星图像,通过区分颜色以及厂房是否封顶来印证主体工程的大致建设进度。2026年投产:1)KAI,2023下半年蓝顶厂房开始出现,2024年蓝顶厂房群扩大,尚无白色电解车间,2025年7月白色长条形电解车间封顶,年底主厂区结构完整,2026年主体工程完毕后续正常投运;2)华青铝业及泰景铝业,华青方面2022年底中区长条电解车间封顶,2023年开始修建二期电解车间,2024年6月双蓝竖条二期电解车间已经建成,正常投运;泰景方面2025年中西侧出现新蓝顶与红褐色开挖面,2026年4月白色电解车间封顶,部分产能先投,9月显示项目仍有红褐色施工区。
2027年投产:1)先锋及青山纬达贝,2023年5-10月聚万厂址首现浅色长条电解厂房雏形,2024年10月聚万长厂房群封顶,2025年9月聚万厂房群完整,同月西北先锋首现蓝顶长条厂房,2026年8月先锋蓝顶多排平行厂房主体已封顶,青山纬达贝于北侧大片棕黄平整土方,厂房建设尚未封顶;2)南山宾坦,2024年8月主厂区东北侧首次出现蓝顶建筑或为电厂,2025年末电厂主体封顶,2026年上半年内陆最北侧出现东西向长条矩形电解厂房场地,4月起基础网格,8月基础网格完整,电厂蓝顶主体完工。3)博赛,据博赛官方消息项目于2026年5月正式开工,截止10月区域内平整工地变化不大,厂房建设尚未封顶。
2028年及以后投产:1)Inalum二期/东方希望,2026年8-9月刚出现平整场地,建设尚处早期(未展示卫星图);2)哈利达,2026年3-9月西南区域成形,中部大面积平整待建,可看见圆形构筑物(或为烟囱地基)。
综合三方面跟踪进度来看,具体投产项目及时间大致如下:2026年:1)KAI一期;2)泰景铝业;3)聚万铝业;2027年:1)先锋铝业;2)青山纬达贝;3)南山宾坦;4)博赛;5)KAI二期;2028年:1)Inalum二期,2)泰景二期;3)东方希望。考虑到火电机组相关部件印尼各港口近期仍有明确进口,或可一定程度上佐证尚无明确证据证明限制相关出口法令,同时各厂建设正常流程应当在ODI完成审批后,目前来看通过卫星图观测各项目土建实际均有进行,预计ODI不通过可能性同样偏低。
三、印尼铝厂投后两问
3.1九问:投产利润具有可持续性吗?
中资铝厂外拓(包括印尼)面临两个问题,一方面是电力不足因此想要快速扩产存在较长滞后时间,另一方面则是如果时间拖得太久,电解铝价格可能会因为其他铝厂先投出来的产能而下降,从长远现金流衡量利润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或者回本时间过长,投资回报率不高)。
这其实就形成了一种抢占博弈(preemption game),博弈最初是建立在租金的背景下的,假设一个可获取的租金流是有限的,谁先进场谁先获得,且进入壁垒不高,入场者越早越赚,但租金会随时间及竞争衰减,每个企业的策略包括现在抢跑,观望,或者介于二者之间(先手做准备,抢占部分资源),但这个博弈的纳什均衡比较极端,企业会在租金恰好等于等待价值的临界点之前抢跑,也即入场者具备潜在技术都会选择尽早进入(抢跑)。
该博弈场景延伸至中资电解铝厂也是一样的,测算来看,受自备电带来的低电价影响,印尼铝厂相较于国内火电铝厂是存在成本优势的,而在印尼政府政策引导下,铝厂完成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产业链一体化带来的成本优势则更加明显。各厂会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尽早尽快于海外投产,因此从长远视角而言,只要海外电力资源没有被开发到极致,冶炼利润还充裕,从铝厂角度都是愿意继续投产的,这也不免造成潜在的铝供应过剩预期,目前的高利润难以维系。
3.2十问:国内铝产业链贸易流向会否发生改变?
中资外投铝厂的根本原因在于国内的产能天花板限制,随着海外产能逐步释放,铝产业链贸易流向或面临两方面改变,一是氧化铝,在国内供应过剩海外需求扩张的背景下,国内或转变为净出口贸易格局,二是电解铝,国内或长期处于净进口格局。
我们认为氧化铝未来出口增量值得关注。2026年1-8月中国氧化铝出口234万吨,同比增长23.5%,8月单月出口42.5万吨,同比增长136%,同时单月实现净出口,主要流向俄罗斯——俄本土氧化铝因制裁受限,中国成了替代供应方。如果海外需求继续扩张——中东电解铝复产,前面提到的非洲产能投放以及俄罗斯的刚性采购,而国内过剩产能又必须开工摊薄折旧,出口就是后续唯一的出清通道。从"偶尔出口"到"常态化净出口",差的不是产能,是海外需求(也即电解铝投产)兑现的节奏。
值得一提的是,2026年市场先看到的其实是进口放量,8月单月35万吨、同比增长270.4%,印尼占比在40.6%。考虑到印尼电解铝产能爬坡仍处于初期,而国内外存在一定价差,进口低价氧化铝实则挤压的是国内的高成本产能。但替代不等于常态,印尼的低成本供应,同样要优先满足本国电解铝扩张的消化,26年目前已投产能仅为远期规划的一成左右,后续决定净方向的,仍然是海外电解铝厂投产的进度。此外,印尼政府的政策风险同样不容忽视,在将铝土矿完全禁止出口后,不排除其后续也进一步限制氧化铝出口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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