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ST 威领
公告编号:2026-103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0月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 第六十七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 | 第六十七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包括2名独立董事。董事会中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 |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中设董事长1名。 |
|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董事长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董事长职务。 |
二、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2026年10月修订)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修订相关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上述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备案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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