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乐鑫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投资金额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资金来源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同意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54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440,288 股,发行价格为 170.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77,876,643.52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057,353.6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65,819,289.88 元。上述资金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5]38944 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发行名称 | 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5年9月26日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77,787.66万元 | ||
| 募集资金净额 | 176,581.93万元 | ||
| 超募资金总额 | √不适用□适用,___万元 | ||
| 截至2026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项目名称 | 累计投入进度(%)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 1.Wi-Fi7路由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5.24% | 2028年9月 | |
| 2.Wi-Fi7智能终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6.87% | 2027年9月 | |
| 3.基于RISC-V自研IP的AI端侧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5.24% | 2027年9月 | |
| 4.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1.94% | 2027年4月 | |
| 5.补充流动资金 | 59.25% | 不适用 | |
|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 □是√否 | ||
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灵活期限、6个月以内、6-12 个月等不同期限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
2、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进管理。
3、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4、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最近 1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 序号 | 现金管理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万元) | 实际收回本金(万元) | 实际收益(万元) |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万元) |
| 1 | 普通大额存单 | 53,000.00 | 34,000.00 | 342.88 | 19,000.00 |
| 2 | 结构性存款 | 294,000.00 | 243,800.00 | 750.41 | 50,200.00 |
| 合计 | 1,093.29 | 69,200.00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127,500.00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28.60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 | 256.11 | ||||
|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 | 170,000.00 | ||||
|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 69,200.00 | ||||
|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 100,800.00 | ||||
注: 1、最近 12 个月指 2025 年 10 月 1 日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
1、最近12 个月指2025 年10 月1 日至2026 年9 月30 日;
2、上表中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31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以及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审议程序
已履行的审议批准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10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定期对所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 2 imn 1日 12 iono
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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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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