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 年 10 月 1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8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8 人。会议由董事长向文波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向文波、俞宏福、梁稳根、梁在中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与 本 公 告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三一重装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综合零件代理服务框架协议及修订售后服务框架协议并确定年度上限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为妥善做好H股关连交易合规管理,董事会同意:(1)公司与关连人士三一重装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签署2026年及2027年综合零件代理服务类持续性关连交易框架协议,并确定年度交易金额上限;(2)公司与关连人士三一重装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修订后的2026年及2027年售后服务类持续性关连交易框架协议,并确定年度交易金额上限。
本次框架协议项下交易金额上限总额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但达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4A章规定的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未达到须经股东会审议及披露的标准。
关连董事向文波、俞宏福、梁稳根、梁在中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与 本 公 告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持续关连交易公告订立三一国际综合零件代理服务框架协议及订立经修订三一国际售后服务框架协议》(H股)。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0 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