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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回购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注销股份数量(股)注销日期
96,00096,0002026年10月22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月 1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 2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 96,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事项经公司于 2026 年 8月31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2026-059、2026-066)。

公司于2026年8月 14 日发出《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截至 2026年 9月28 日已满 45 日,公司未收到债权人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书面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2 名激励对象,拟回购注销已获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96,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5,475,173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用于回购的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锁的 96,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6 年10 月22 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证券类别变动前(股)变动数(股)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09,852,666-96,000109,756,666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815,880,3460815,880,346
股份合计925,733,012-96,000925,637,012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尚需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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