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自公司2026 年9月 3 日披露《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合计14起,其中作为原告申请人的案件共 2 起,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案件共 12 起。上述案件涉案金额合计1,647.68 万元,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
涉案金额占净资产的比例: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涉案金额合计 1,647.68万元,占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1.30%。
对公司的影响:鉴于本次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判决或结案,公司正在协商和解或诉讼、仲裁过程中,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面临的涉诉案件潜在偿付义务规模较大,已对公司整体资产安全构成较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按照累计计算原则进行计算(按照有关规定已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已达到披露标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 年9 月3日披露了《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5),自前述公告披露至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案件合计 14 起,涉案金额合计1,647.68 万元,占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1.30%,已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0%的披露标准。其中作为原告/申请人的案件共2 起,涉案金额合计365.76万元;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案件共12起,涉案金额合计1,281.92万元。详见附表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表。
本次披露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不存在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附表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表
| 序号 | 涉诉时间 | 案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审理机构 | 涉案金额(万元) | 案件进展 |
| 1、单笔涉案金额200万元以上(含)诉讼、仲裁案件: | ||||||||
| 1 | 2026年9月 | (2026)内0221民初2821号 | 常州裕能石英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 482.46 | 已判决 |
| 2 | 2026年9月 | (2026)内0221民初2975号 | 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仪征市禾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 246.02 | 未开庭 |
| 3 | 2026年10月 | (2026)内0221民初3210号 | 浙江盛远碳素制品有限公司 | 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 314.87 | 未开庭 |
| 小计 | 1,043.35 | - | ||||||
| 2、单笔涉案金额200万元以下诉讼、仲裁案件共11起,涉案金额合计 | 604.33 | - | ||||||
| 合计 | 1,647.68 | - | ||||||
注:①本表“涉案金额”仅为法院民事裁定书或申请人起诉状中的确定金额,包括债权金额、利息及逾期利息、罚息等,不包含需持续计算以及暂无法确定的逾期利息、违约金、罚息、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等;②在本表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本期公告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存在尚未审理和执行完毕等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需以法院生效判决及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面临的涉诉案件潜在偿付义务规模较大,已对公司整体资产安全构成较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风险提示
在上述新增诉讼、仲裁案件中,部分案件已导致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或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目前相关财产处于冻结状态。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调,争取尽快解除上述财产保全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披露了《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4),南昌中院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南昌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存在其他终止上市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是,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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