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实际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2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均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具有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激励对象中不含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和本次获授权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权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6 年10 月19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2 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 2.53 元/股。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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